好像又歪掉了~~~版主意思應該是指 違規走路肩 跨越雙白線插隊等等的?這就算是 一般機車也不能做的事情啊但是 我也發現 很多黃牌紅牌 就真把路肩當她機車專用道 一路這樣騎過去 還開閃黃燈難道這樣是 應該做的?我騎一般機車我也會鑽 但是 不是 鑽到 公車專用道 不是鑽到對向車道 不是 鑽到 雙白線上 插隊而是 在汽車與汽車之間 順向 鑽過去鑽只是 在合法的路上 做的事情 而不是 在不合法的路上騎車
cokecolatw wrote:重機就只是一台機車...(恕刪) 全天下也只有沒見過世面的台灣人會以為重機只是機車, 用汽車的行駛方式是不對的觀念是不對的想法.動不動就四輪二輪的分, 是窮的只買的起二輪是嗎? 多的是兩者皆有吧? 難怪國外開放國道沒任何問題, 在國內就困難重重. 兩者要求一樣的路權當然就要遵守一樣的規定. 下班時間五十台重機要走同樣的路, 當然要讓他們一一的跟著排阿. 難不成就只是貪自己一時半刻的方便, 剩個十幾分鐘, 就要求他們鑽路肩嗎? 那汽車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 就是有這種貪小便宜的心態才造成現今交通的混亂.
行徑間鑽車縫是危險行為,會增加彼此的風險,所以國外也只在汽車靜止間才允許鑽車縫如果車子已經接近靜止,我支持鑽車縫如果車子還在行駛,道路左邊稍微有一個障礙物,車輛原先可閃避的空間莫名消失了,你覺得車子會又偏撞鑽車縫的機車?還是車子會乖乖撞障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