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ffany wrote:卻被國道警察以「車牌模糊」否決,難道違規檢舉一定要清楚拍到小車牌上的號碼,不能用貨車車體上噴漆的車號為證據嗎? yuffany wrote:不過依法兩者一定是相符的,如果不相符,表示可能有人想蓄意違法,這警察更該追查下去。 樓主突破盲點了不過, 中華民國警察的臉皮, 比正常人類的, 厚很多...
我想問一下最近檢舉一件車輛停在車道上的案件當時車輛是有打雙黃燈,但是我不確定車上有沒有人因為隔熱紙反光我看不出來,我也不敢看的太仔細...怕被發現(我是從前面拍的)結果交通隊的就打電話來問我知不知道車上有沒有人應該很多人從車後檢舉這種停在車道上的吧那這樣要怎麼認定阿?臨停還是停車?
Mystique Hsiao wrote:因為您無法證明噴漆...(恕刪) 噴漆可以偽造車牌就不能偽造?開單依據如果是車牌要看的到那車體上噴漆的用意是什麼?那車體上噴漆的用意是什麼?那車體上噴漆的用意是什麼?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