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lux wrote:你怎麼知道你目前速度是最高限速,若我的錶速是100,你的錶速是110,那你讓還是不讓,所以不要佔據內車道有那麼難嗎? 就已經說要讓了,問題是右方車道目前沒有空間可以切入,所以才問要怎麼讓?是要1.保持現在「自認的最高速限」直到超車完成還是2.減速到右方有空隙之後切出目前看來大家幾乎都是選 1,也就是照自己的速度開,有合法空隙再切回中線,在合法空隙出現之前,也只能說抱歉...吧?
Kang-Wei Tzou wrote:超完車,發現有空檔就提早打燈讓後方知道,不然後方車發現有空檔,可能會開始鑽,而你又剛好要讓道,可能會被誤認為故意要擋他的路~ 這個建議很實用,沒有提早打右方向燈的話,有相當大的機率後方車會搶著切出去企圖右方超車,然後就可能會有故意近距離超車之類的瘋狂行為出現。提早打燈可以防止這種情形發生。不過有時候實在出乎意料,例如中線車道有車切往外車道,空隙出現得比較臨時,但是後方車反應更快馬上切出去要右方超車,這時候也只好讓他右方超車了,然後就只好希望他不會有什麼危險的行動。
事實上,正確認識車速分流的人,根本不會有發問人的困擾。在內線行駛除了塞車 ,應該時間不常,進入後應積極前行,必定比中線車快,中線如己空,則該離開回去中線。如果中線車多,打右轉燈示意讓出,基本上後車知悉了根本不會逼你。事實上這根本不是速限問題。
如果行駛內線車是比中線快的正確狀況,其退回中線不須怕後方追撞。內線後方高速車正確遵守左方始可超車原則 ,也不會有鑽中線硬超狀況。以上當然是必須用路人都有汽車文化的先進國家才能看到,德國甚至車輛退回中線多不打右轉燈,但進入內側車道前必打左燈後確定後無快車始切入。
yuffany wrote:超車中,以最高速限行...(恕刪) 在台灣不用理會,因為法條有保障實際上我如果從後照鏡有看到後車比我快,我一定會加速閃右方向燈讓道,誰知道會不會是後車爆衝,留條命比較重要,錢再賺就有
有沒有選項三,因為如果是我看到後方有極快速的車逼近我又剛好在內線的話,應該會選擇超速一點,趕快超過中線車輛,切到中線,先讓後面的車經過,既然都要超車了,會超速一點很合理,看很多高速公路發生事故的影片都是極快速的車輛,變換車道失控而造成的,鄰近車輛真的超雖的小弟我可不想當這種鄰近車輛
billlions wrote:2.由於超車路權在前車,後車不可以任何形式逼前車讓道(因為無法認定速度是否達最高速限),待前車完成超車動作讓出超車路權給後車後方可行使超車路權並進而完成超車動作! 漂亮! 這是唯一解符合所有法規說明警察來也開不了單沒有任何違規或道德問題
tim CC wrote:事實上,正確認識車速分流的人,根本不會有發問人的困擾。在內線行駛除了塞車 ,應該時間不常,進入後應積極前行,必定比中線車快,中線如己空,則該離開回去中線。如果中線車多,打右轉燈示意讓出,基本上後車知悉了根本不會逼你。事實上這根本不是速限問題。 有歐小屁孩以時速200在內線超車道行駛超車權利,中線全部都是時速110的龜車這時老巴遠遠的以時速300 從後面開來,對於老巴來說,時速200的小屁還就是內線龜車,哪怕只是停留內線1秒鐘不知道老巴是誰,還是不要開超過110好了,乖乖去中外線龜車
yuffany wrote:不過有時候實在出乎意料,例如中線車道有車切往外車道,空隙出現得比較臨時,但是後方車反應更快馬上切出去要右方超車,這時候也只好讓他右方超車了,然後就只好希望他不會有什麼危險的行動。 老巴才不會等你打方向燈右切內線等1秒鐘沒讓開,老巴就想辦法鑽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