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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事故責任是否應該應將交通工具的安全係數列入計算?

聽你在吹喇叭啦,有錢人命比較值錢?棺材是裝死人不是裝窮人的啦

窮人已經夠弱勢了 這種晉惠帝方案一實施 我看窮人不要出門好了


JCHP wrote:
很多人擔心重機上國...(恕刪)

JCHP wrote:
很多人擔心重機上國...(恕刪)


搞錯重點了
重點是遠通能不能收到$$$
不然以快速道路為例
行車模式跟高速公路一樣
只差免費 那為何重機能上??
所以是$$$$的問題
依照你的論點

坦克車會大賣阿

聽說有一批坦克車好便宜

你有興趣嗎?
這個提議其實不是歧視窮人,而是要大家更注意交通工具的安全性
超跑不會比貨車安全
同理
那些拼命想上國道的重機騎士也不會是窮人
我沒有重機,但下次如果有機會在號召上國道,我會租一台上去,罰單我照繳。

安不安全大家心裡有數,重機就是一個交通工具,請用交通工具的心態正常來看它。
想塑造騎重機是窮人?

現在連騎白牌都是有錢人了


JCHP wrote:
很多人擔心重機上國...(恕刪)

事故責任和交通工具安全係數何關?今天開車酒駕肇事撞守法的機車或腳踏車也要拿這個安全係數出來說嘴?因為騎機車,被開車酒駕撞受害人因為騎機車也有責任?

JCHP wrote:
這個提議其實不是歧...(恕刪)

你的論點"肯多花錢的人命比較值錢,這世界就是這樣運作的"
這不是歧視嗎?

潘德拉 wrote:
假設一種情況,今天,開著車在國道上跟著前車110 順順的開,突然間重機高速通過,如果這台重機直線通過沒有隨意變換車道,那沒什麼問題。
但如果今天發生重機高速超車,結果重機不管是隨意,或是沒有隨意變換車道,總之在一個意外下,重機被汽車碰撞到,結果重機因重心不穩摔車了,騎士死了。結果開車的人因為「應注意、能夠注意、而未注意」這個鬼東西,開車的人需要負責任,而開車的人明明只是在自己的線道上順順的開而已。結果開車的遇到倒楣,這真是xxx。


我不知道閣下是不是親身遇過這種情況,但我有幾個疑點:
1.你說高速超車,那是隔壁車道超車還是同車道超車?
2.沒有隨意變換車道、那是在什麼意外下"被汽車"碰撞到?

要判肇責有很多細節,從前應注意這條被稱做帝王條款是因為行車記錄器不普及,現在無罪案例很多,但仍要負擔部分比例的也不少,是什麼原因要負擔部分比例?不是你想像中的道義上責任,而是實際上真的有疏忽甚至違規之處。

我上面兩個問題,任一個都會影響是否有責任、也都無關道義,對錯一翻兩瞪眼,你可以假設得更具體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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