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樓主是已經切出來一半,因為塞車導致停止了一段時間,之後才被撞,那樓主的肇責不見得最大,甚至有可能因為被撞時車輛是停止狀態而無肇責。
2.如果樓主是已經切出來一半,又因為塞車導致停止了一段時間,之後車子在行進間被撞,那樓主的肇責不見得最大,但因為車子是在行進間所以一定有肇責。
3.如果樓主是切出來的過程被撞,那樓主就阿彌陀佛了。
當你駕車行經平交道時,看到前車移動了,這時候如果你跟著上去,
結果前方車輛塞住了,你的車就這麼剛好停在平交道上,
這時候火車來了,你覺得責任在誰呢?
那我們回到樓主你的狀況,
"看了左邊照後鏡,看到福斯箱型車(載陸客)距離我方一個車身,就龜速外切出去了"
"前方車輛塞住了,無法將車子未回正,就被後方福斯箱型車撞"
就跟經過平交道一樣,你要確定自己一定能夠直接通過平交道,
而不是萬一前方車輛停住,你就會被檔在平交道上。
你切出去之前要確定時間與空間都夠,我想這是一個很基本的概念。
結果你切出去直接橫停在兩個車道上面。
你這樣開,沒有出事就沒有出事,可能別的用路人也不會管你。
但萬一遇到突發狀況,如果肇事主因在你,你就只能吞下去。
你不覺得台灣人開車都有個壞習慣嗎?
有人跟前車會保持一個安全距離,
但就是會有其他駕駛把這個當成"可以切的距離",
方向燈一打,下一瞬間就直接切進去;不然就是先切進去再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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