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想估計是加上什麼心靈受傷費用之類的吧

chineg wrote:
做筆錄時
對方說她當時是紅燈
但是因為義交指示她往前
所以她就從巷子開出來
雙方都沒有裝行車記錄器
我當時也沒有看到義交
悲劇是敦化北路上這麼大條的路居然有監視器照不到的地方
後來雙方就只有口頭說各自解決
後來隔了幾個月
交通裁決說我“疑似不遵守義交指示”
因為以義交的立場一定是站在對方那邊才顯示他指揮的沒問題
本來想說都說各自解決了
結果前幾天收到支付命令要求十萬賠償
已經去提出異議
chineg wrote:
結果前幾天收到支付命令要求十萬賠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