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x155 wrote:
作的好!!!警察抓...(恕刪)
在台灣
正當防衛都會判刑了
不管是警察還是百姓
台灣正當防衛就是錯...
法律真的沒再修訂的
宅男乙 wrote:
警察光忙 A1、A2類 案子, 都忙不完了
always CoCa Cola wrote:
其實路上有行車糾紛本來就應該找警察來處理,
不是駕駛雙方互幹, 也不是自認為有理就可以去攔車嗆對方去討公理,
台灣人應該好好學習一下,
chrisintaipei wrote:
看了這影片之後整個火氣上來 fxck the Taiwanese police...
類似的事情在台中市的大馬路上(我開車都已刻意不開巷子),我開車機車衝出來非常的差點撞到。打 110 叫了警察,警察說什麼呢?沒撞到所以你想告狀啥…我機車沒讓他走,影片警察看了警察是覺得很不妥,但是“ 沒 撞 到 “,所以你想怎樣
不是一次而已喔 三次完全不同事件,我被完全不同警察告知一樣的話,沒撞到所以你是想怎樣?告他嗎,跑法院嗎
除了對常見的一直亂竄的道路使用者失望外,也徹底對警察失望。警察都這樣處理了,難怪會有這麼多這樣的道路使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