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誰對?誰錯?還是都該打屁股?

兩方都有錯....

機車沒受傷,腳踏車若有受傷

腳踏車佔贏面,過失傷害是刑法,要和解拿錢來談,沒談成刑事可以告,民事照樣能求償...
如果雙方都是闖紅燈,
一定是機車肇責較大,七三。
如果機車是黃燈,
鑒於對方的位置已經在機車斜前方,
幾乎是機車正面去撞腳踏車側面,
以機車的視野比較容易避免此次車禍,
而機車加速搶黃燈又可能超速,
比較有可能五五。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如果雙方都是闖紅燈,
一定是機車肇責較大,七三。
如果機車是黃燈,
鑒於對方的位置已經在機車斜前方,
幾乎是機車正面去撞腳踏車側面,
以機車的視野比較容易避免此次車禍,
而機車加速搶黃燈又可能超速,
比較有可能五五。

基本上 闖黃燈就是闖紅燈

交通規則明訂 黃燈時未過停止線就應該立即剎車 黃燈時若已過停止線則應加速通過 ~
機車過停止線之前已經紅燈,闖紅燈無誤,
單車近馬路中線時,對向車沒動,應該也是偷跑闖紅燈沒錯,

結論,小弟認為機車肇責大,因為可能還要加一條超速
如果機車沒超速,5:5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