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m5464 wrote:
(注意片頭道路右邊)...(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二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或交流道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救濟車及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管理機關核准之拖吊車輛,得不受前項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標識。
以上快速公路管制規則供參考
真的不用見獵心喜,好像非得看到騎士被大雨淋到落湯雞那樣才爽
如果開版原po,覺得他違規且不應該穿雨衣,就去檢舉吧
並將結果回報上來,讓大家知道,他違了哪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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