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at943286 wrote:台灣很多惡法為什麼...常常看到條子 在開人行道騎機車的(恕刪) 一個城市, 可以沒有你這種對警察穿制服上街買個便當填飽肚子都有意見的人....但是絕對不能沒有警察!
aaron123456789 wrote:台灣警察再這樣搞下去 真的好可憐 這樣搞下去 , 警察怎麼會可憐呢 ? 可憐的是人民吧 ?簽巡邏箱 , 處理糾紛 , 處裡車禍 , 抓蛇抓恐龍等等的事情 ,都可以先找好停車位 , 停好車, 再步行去處理 , 不是很輕鬆 , 不用冒生命危險鳴警笛闖紅燈 ,至於人民急的跟熱鍋螞蟻 , 那是 "他們" 的事 ,"我們" 警察照規矩(人民定出的規矩)找好合法的停車位,停好車,走路過去處理就好了....以後非重大犯罪 , 重大災害等等 , 人民報案,就慢慢等吧....有人估計台北市區(或其他稍大的縣市市區)找停車位平均要 1hr ,如果樓主報案,有車違停在住家門口 , 妨礙進出 , 請警察處理或者有人砸破樓主家門玻璃/潑漆等等警察一小時到現場也算合理的 , 樓主說是吧 ???另外 , 違停拖吊 , 那個拖吊車施工前也要先去警局申請路權 ,擺好三角錐 , 派人指揮交通 , 然後才可以拖吊違停車輛 ,不然拖吊車在路上前進後退,前進後退的 , 防礙汽機車正常前進 , 好危險呀....樓主,這樣好不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