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慚愧地覺得自己的nsr七千多轉RC一開比R3還吵,更慘的是還刷不了卡基本上前方筆直沒有車,在速限的範圍內加速是合理的過去高速公路有收費站的年代,只要別超速,出站加速要快要慢都沒有法規規定0~100km/h低於20秒得開罰吧?
Acounting wrote:台灣騎重機的人大部份...(恕刪) 目前重機才7萬多台,分散在各縣市,你有辦法說是亂源?你的比例邏輯好棒棒白牌機車在路上超速,鑽來鑽去你直接無視?一堆汽車不打方向燈的你直接無視?自己的違規都不是違規,別人的違規才是違規?法拉利從你旁邊高速經過,就覺得好帥?重機就叫飆車?有種以後超商買東西,黃線也別停車仗著自己的舒適與安全,當(一人汽車)出門佔用道路空間造成塞車與增加危險,好像離所當然?不但自私,一點羞恥都沒有在台灣汽車開在路上還能動已經要偷笑,還不感謝騎車的人,還在那歧視機車族
基本上這種私人感受的問題你自己知道就好不用特意公告周知不然每個人都有其驚嚇的點與事物都這樣當成大眾的問題要人討論那不是讓人很無言?因為個人情感問題是沒有啥共同標準的但假如是想要討論公共議題如公德心或噪音之類那你可能就要先明確表示是啥可你內文都沒說就不知你到底是想說什麼在沒有資訊下那自然就當你沒說沒這意思了不然回了一堆"自以為"你到時跳出來卻說其實沒這意思那就會落得讓眾網友自討沒趣不是人性本惡要懷疑往壞處想只是有很多人想講又不敢負責只丟給開頭當引子看別人想咬掛羊頭賣狗肉在網路行銷時代這種事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