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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車禍時 可以開路肩嗎

裡面還有一道可走就走那一道啊,交通法規也沒說遇到事故塞車路肩自動變外線道
高速公路車禍就開放路肩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因為生還者或故障車輛..會往路肩退同等逃生系統..不要每次都是為了貪圖自己方便覺得要怎樣去用路肩!

沒有管制策略擔當責任性的開放路肩是阻礙高速公路公共場所逃生空間........目前國道所開放的應該要被開罰跟究責!
曾經遇到國道有大車翻覆造成全線封閉
警廣一直呼籲用路人別佔用路肩
把路肩讓給救護車與拖吊車使用
但就是有很多駕駛為了搶快把路肩也塞了
這時我心裡蠻不爽於是回家滑鼠點一點送了幾張罰單出去了
這種狀況,路肩不是留給你開的!路肩不是留給你開的!路肩不是留給你開的!

1.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罰4000要謝恩了~


扣武桑 wrote:
先說結論被民眾舉發...(恕刪)

gogoid wrote:
罰的好! 給檢舉...(恕刪)


施工不一定不能走路肩

很常碰到施工占用到兩個車道那種 前方幾公尺就會有告示牌可暫行路肩
扣武桑 wrote:
先說結論被民眾舉發...被民眾舉發 開了一張4000

情境:
上個月底國一北上約63km處 發生事故 外兩線道都不能走
僅剩內線可行 本來就開在外線等待下新屋交流道(62km處)很自然的就被堵了
開始有人切路肩準備下交流道 也很自然的跟著切了
然後就被檢舉了

先打去國道警隊問 得到的回覆是可以去監理站申訴 也確實有報案記錄
抱著一絲希望 跑了一趟監理站 得到的回覆是:

路肩未開放,申訴無效

嘛...
反正已經知道確是違規 所以也認了

想討論的是:

1.如果必需要硬要切到內線再切到外線下交流道,應該會更塞吧,路肩無法當做
靈活調度的車道嗎?
2.如果切過去才發現已經過交流道的話,多花的時間金錢可以 申請國賠(x 自我吞忍(o ?
(恕刪)

如果知道路肩什麼,就不會問這問題了
會因為前方車禍而下錯交流道,然後打算申請國賠也是蠻天才的
從癡有愛則我病生
嗯~~~~~應該不是我檢舉的 因為我最近都在跑中南部的高速公路XDDD

沒有開放路肩的區域 管你有啥理由不能走就是不能走,被檢舉 剛好而已

就跟開在國五 北上管制時,大家都在排隊,就是有人要走路肩,我只好整排的都

檢舉下去囉
使用機種Nikon D80、D90、Konica AUTO S2快樂拍照 並持續找尋屬於那種鄉下小
檢舉人會不會檢舉完(錄影)後自己也走路肩啊
開個玩笑
不能走路肩
而且往左切換車道就是......
強行匯入魚貫中排隊的車陣^^
特地登入回覆一下

我遇過更扯的國一新營休息區前3公里,內二線道施工,開放外路肩通行,開者開者我到了新營休息區前被攔下來開單
問我為什麼走路肩,我說前面有掛牌子可以通行路肩,他說沒有接到通知,然後開始寫罰單
我跟警察說我有行車紀錄器你要不要看,他說不必了,我又問他那我們可以回頭再走一次阿
他還是不要,我就默默的把紅單簽了,後來繳費去申訴,監理所回覆,該路段當天確有施工但未公告開放路肩
行車紀錄器畫面給他,說看不清楚,後來也沒時間跑監理所就算了,到現在還忘不了那個警察是一邊吃檳榔一邊開我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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