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01922001 wrote:錯誤的政策直到今天還在荼毒人民機車考照還多一項待轉但卻沒有教人危險的是 內車道右轉 外車道左轉 跟不打方向燈正確的是 左轉靠左 右轉靠右 提早打方向燈安全的是 慢車靠右 快車靠左 不佔用內車道(恕刪) 蠻贊同你這幾句話的不過我覺得台北對機車族已經算蠻友善了4線道一定有2線道不會畫設禁行機車外面還有一道慢車道出台北看到一些蠻扯的機車道那種給汽車走的就是直接劃設禁行機車然後機車道充滿各種違停台北還有兩線給你騎現在有做單車道的幾乎都全線都畫掉了只剩下那種汽車要左轉的還有畫設禁行機車不過我個人算是蠻贊同內線要畫設禁行機車的因為有些機車的騎法很不令人認同如果出事情有有王法過失傷害/致死至少有禁行機車幫你保障一點路權台灣法律要進步要全面的禁行機車算是汽車族保護自己的車道..還有左轉靠左 右轉靠右這點我覺得多數台灣人做不到不知道是天生眼幹還是怎樣台北騎車開車會遇到最多的就是前面明明有公車然後明明就有公車站一堆人還不出來公車到跟前要停車上下客又一窩蜂的人硬鑽出來造成後方塞車台灣人駕駛觀念非常低落從很多地方就可以知道慢車不靠右也就算了~至少看看後照鏡吧你都變成大隊長了還不讓後面先過然後不打方向燈按一下撥一下有很難嗎...
1960年代的台北 沒有禁行機車==========================你這是在誤導眾人,而且你也不知道原委.早期確實是沒有[禁行機車]這4個大字,限制機車的動向.但是 那時單向雙車道的道路[內車道為快車道 外側為慢車道],快車道它也是禁止機車騎上去的.也就是說 機車不可以騎在快車道上尤其是內側車道.*你問一下5年級生他們都知道.===========================為什麼後來會有[禁行機車]4個字來限制機車?那是因為 人:機車不是慢車為何不能騎在快車道上,而交通單位無法辯駁這一事實(機車非慢車),而又不想讓機車騎在內側快車道上影響汽車的行進,所以故意以夷制夷創造出這4個大字限制你機車的行進動向.
yanyu_911 wrote:1960年代的台北...(恕刪) 現在機車馬力確實足以應付道路上的速度及車流不過駕駛人普遍因為駕照跟車輛好取得素質參差不齊我也認為要有配套才能完全解禁剛剛在FB某社團看到https://youtu.be/hc4wjkBxOI0很多機車都是這樣騎的撞到算誰的要不要背過失傷害?今天如果地上有印禁行機車絕對少賠一點對吧就跟國道能不能上重機一樣大家都怕莫名背負一個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的罪名國情不同因地制宜不過外縣市有很多蠻不合理的禁行機車就是台北算好了..只是上下班車子真的多到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