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kuli wrote:改成:撞傷至殘,養...(恕刪) 他主張沒錢或脫產不就好了?沒錢要怎麼養 (╯з╰)這些酒駕的都是累犯,說台灣酒駕罰多嚴重,真的看不出來。那些說要廢死的請好好想想:要是之前這個垃圾就因酒駕被處死,現在他就不會害死這兩個無辜的人。死一個垃圾,救兩條性命,拜託~~~死刑是功德一件好嗎?
警察抓.法律輕判.開車若要喝酒就要代駕.夫喝老婆開.這肇事旁附駕駛座女子真有膽也忘了提醒不要開車.立法院要修法了.通通都有罪.像殺童管他國際公約.假精神病都逃死.那個聯合殺女友母親的法官說成績優良免死,真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