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5860 wrote:
路權與肇責不是這樣認定的,摩托車即使在右轉車道上停等,也只是屬於違規,但違規不涉及路權,一但二車都行駛後產生了碰撞,此時就回到直行車優先,轉彎車應讓直行車之路權,以此案為例,摩托車頂多會被開一張占用右轉車道的罰單,但在車鑑會上,貨車的肇責絕對是多的一方!
照這邏輯,路口闖紅燈應該也是跟路權沒關係了..闖紅燈屬違規不涉及路權
闖紅燈直行與橫向要轉彎的車碰撞
直行車應該又無敵大了~~~~~~
eric5860 wrote: 路權與肇責不是這樣認定的,摩托車即使在右轉車道上停等,也只是屬於違規,但違規不涉及路權,一但二車都行駛後產生了碰撞,此時就回到直行車優先,轉彎車應讓直行車之路權,...(恕刪)雄雄想到前幾星期的判決:「重機族應比照轎車行駛快、慢車道,禁止行駛機慢車道!高雄市諶姓男子前年2月跟鄭姓友人,各騎1輛大型重型機車環島,在苗栗縣通霄鎮與1輛轎車發生碰撞,諶男送醫不治;死者家屬求償逾2千萬,但法官認為騎士違規自機慢車道超車,得負75%責任,駁回請求... 」
中原一點紅 wrote:這點我有問過友人,本案的車道為右轉車道,並非機慢車專用道,沒看到貨車也走在上面嗎?實務上只要雙方都已經處於行駛狀態,路權就成立,反過來說.....如果那條車道是機慢車道,同樣也是轉彎貨車撞到直行重機,則雙方都會先被開罰單,但在肇責上那台貨車還是最大的,有機會還是找位懂肇責分析的友人問一下您就會懂了!
雄雄想到前幾星期的判...(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