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台灣法律就是這麼爛啊...所以大家以後車禍就不用管什麼和解賠償了..這樣的小車禍..先去驗傷..被安全帶嘞住脖子..被下到精神衰弱..屬於故失傷害..就可以拘提了!反正大家車禍都可以大聲說...我一定負責給你什麼都賠...然後要賠的時候就說請法官判好了...大家一起來做爛人...變成風氣後..自然就會修法了!
學乖點保個險吧前一台20年老賓保險公司不承保車體險一次是被少年仔路邊起步硬擠進車道撞到,死屁孩放鳥我三四次之後汙言穢語聽了不少,拿回一點賠償另一次是路上被硬擠車道的teana給擦撞初判對方100%肇責,對方就是打死不賠,還一直言語羞辱我偏偏上調解委員會遇到一個狀況外的老先生,反過來要我賠對方了事沒時間上法院,只好自認倒楣算了沒多久就把車給換了,就為了要能保險老賓狀況顧超好,被擦撞的保桿修一修,忍痛送親戚,還被其他親戚虧太有錢不管怎樣至少保個丙式險,出事讓保險公司去處理,省去一堆麻罰
jerry_tai2001 wrote:這個台灣法律就是這麼爛啊...所以大家以後車禍就不用管什麼和解賠償了..(恕刪) 不知道法律要怎樣定才不爛?不小心A到別人的車,不能和解就鞭刑如何? DOMO-KISS wrote:...你舉證你車子煞車警示燈是正常的,然後告他蓄意毀損就好了 所以只要煞車燈是正常,就可以排除過失的可能??
當下應該去驗傷,撞擊之後被安全帶勒到,造成痠痛不舒服,而且頸部在外力的撞擊之下,頭部重量拉扯的力道加速,造成頸部受到強力拉扯,如鞭子般的抽動,進而造成頸部組織損傷。開個驗傷單,告業務過失傷害,他應該會乖乖的找你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