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hgfdsa1021 wrote:
是否要待轉就要看路口...(恕刪)
這是正解。要不要待轉,是看是否有兩段左轉標誌或內車道是否禁行機車。地上是否有劃待轉區,或待轉區的位置,跟兩段左轉無必然關係。
至於樓主的問題,我幾年前問過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不需兩段左轉的路口,騎士想兩段左轉是否違規?其回覆是若停於路口是為了待轉,未違交通法規。所以警察硬要開單絕對可申訴成功。
On9ccc wrote:
要怎麼轉........(恕刪)
chienchenghung wrote:
"若是有兩段式牌子. 地上兩段方向卻完全都沒有格子.
個人會以地上有無標線格子為主.
chang2520 wrote: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二 章 標誌
第 三 節 禁制標誌
第 56 條
禁制標誌分為左列三種:
一、遵行標誌 表示遵行事項。
二、禁止標誌 表示禁止事項。
三、限制標誌 表示限制事項。
第 65 條
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 20」、「遵 20.1」,用以告示左(右
)轉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
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
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
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
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
那的標誌並不是像你說的"因為牌子是告知功能."只有告知的功能
而是有強制力的表示遵行事項,違反的話是可以開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