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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被撞如何爭取自己權益?【72F已回復,謝謝各位!】

eddiec0415 wrote:
我遇上了神車+超級三...(恕刪)
8年前接收了姊姊留下的1998年2手206...(雙安、4速al4、沒有ABS!!!)想說都10年車了,所以沒保車體險,結果一次毛毛雨天,下坡前方的Camry變黃燈直接急煞停,我也馬上急煞,結果鎖死滑胎XD...還好沒有很快...對方只換保桿外殼...原廠連工代料8000。但206以前就被家人撞過車頭,舊傷復發...原本斷裂黏過的風扇座,板過的車燈座與前葉子板等等該斷的斷該折的折,水箱也被擠壓破裂。原廠開價很貴,比照之前去外面修。
不過我想: 原廠會換新的東西,外場可能會用黏的、板的,像是可調整車燈也是因為齒輪斷裂直接用黏的,所以也沒辦法手動調整(貴還是有它的的價值...換新跟黏回完全是不同概念)。建議堅持回原廠維修,並且至少要對方負責維修零件與工資費用,因為肇事責任都在對方身上,必要時打官司。



然後以後記得至少要保丙式...避免遇到怪人撞你
un3354 wrote:
開 BMW 只有買強制險...
開 camry 也是只有強制險...
難解!...(恕刪)

警察筆錄有記載雙方沒人傷嗎
樓主應該慶幸對方老人沒受傷
如果他弄個骨傷內傷醫療...
今天不知是誰賠誰......
此次當教訓,日後記得買
丙式車體險(理賠自己車損)
任意財損險(理賠對方車損)
任意傷害險(理賠對方人傷)


這個如果真的走法院
調解不成立等法院判
你應該要搞上一年還不一定告得完(搞不好他還上訴)

所以不用想還有賺差價
乖乖給總代理修
然後趕快修好
你還有車可以用

最好還先發個手機簡訊告訴他
你幾年幾月幾日到幾月幾日車會停在BMW總代理服務廠估價(一至二天)
請他去會勘
他不來也沒關係
通知簡訊要印出來當作訴訟文件附件之一

案子丟法院慢慢告
記得估價.拆裝.維修過程.完工都要拍照

祝訴訟順利
修完還是乖乖去保個車體險
下次就丟給保險公司去糾纏
不用自己搞得那麼累

人生是拿來享受的
不是拿來自己帶料修車
還兼上法院搞得自己那麼累

ps
車子是你的,去哪修是車主的權利
嫌總代理貴?那就守法開車不要撞
再不然就是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乖乖坐捷運或是走路,不要開車
這樣就不會撞別人的車還沒錢賠




最近我也剛處理完車禍的事情,大大可以主張對方賠償您的財損,如果您自行修理好,依據行政院固有資產折舊表,您以新零件代替(維修更換掉壞損零件),對方的確可以主張零件部分的折舊(依折舊表,很可怕的折舊率,過了一定年限基本上零件價值只剩下一折),工資、烤漆等費用不算折舊需要實支實付,另外您也可以主張請對方替您恢復原狀...不過拉到哪個車廠去做就是對方的權利。給您參考。
三年車就沒保險
真的是撞到一次就知道了
退休老人 wrote:
警察筆錄有記載雙方...(恕刪)


大哥...你有完看開版大的發文內容嗎...

他是停紅燈10幾秒在原地沒動,
被後面的三寶飯撞上...

老人撞到內傷也是老人自找的...因為他違規,
難不成老人開車衝進民房裡,
還要民家主人賠他醫藥費嗎?

這樣開版大還有肇責的話,
天底下誰敢開車出門了?

真照你這樣說法的話,
以後要是有人缺錢花用,
就開車去找個停紅燈的撞上,
反正有驗傷就會賠償。
今年1月的時候我也是中了頭獎裡面的頭獎
小弟開的是 神車 camry
被一台老賓士撞了
為什麼是頭獎中的頭獎
三寶一次遇上(老人/女人/老女人)
狀況類似停紅燈
賓士倒車沒看直接撞下去
我的車就是葉子板換新
老人的兒子開雙B
也是認識原廠技師的
但是是裕隆(都互通喔)
葉子板含烤漆(4千有找)
原則上樓主只有回原廠處理就好
反正保險處理
不用管後續狀況
肇責也不在你身上
後面撞的一定是後面的問題
有行車紀錄器證明是紅燈就可以了

blacksheep wrote:
大哥...你有完看...(恕刪)



有受傷還是可以告過失傷害阿

只是..法官應該不起訴之類的

是要跑法院就很煩
開這車..只有強制險,沒其他沒保險
看自己老國產車都年保1萬的我實在汗顏..
沒意外你這台應該是父母買的..

你先自費原廠修好車及相關單據保留,壞什麼換什麼零件都拍照作證明,改裝品價值證明
維修更換過程都拍照
折價鑑價證明做依據,代步費就算了...
申請調解(最後一定調解不成立,不過提民事前還是要做這動作)
再去法院提告民事
有辦法自己來就自己來寫狀紙
不行就請律師,約5萬,律師費能不能跟對方要的回,自己跟律師詳談
以上耗費時間約半年
不過判決結果下來,不會賠全額的,你還是吃虧,認了吧....


1.找父母求助金錢
2.自己先付
3.照對方的要求走

最後:車先修好後,去保車體險跟第三責任險,對你跟對別人都好

就算預算不足...最少也有保這個,你就沒有現在這困擾了

限額車體險保額20萬,年保費6638元

第三人超額責任險(300/600,20萬,另超額500萬),年保費4223元
隔天我花3000元去原廠拆卸估價,
估價費用 : 3000
工資合計 : 46860
零件合計 : 144813
改裝品維修費用 : 11000
5天代步車費 : 10000


原PO節哀
1.依民法第196條: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2.依行政院頒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自小客車之耐用年限為5年。
3.依財政部頒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採計算方法」,自小客車每年應折舊千分之369。

原PO零件費用請求為144,813元,若法官全部允准,原PO說車子開了3年半:
第1年折舊費用53,436元;
第2年折舊費用33,718元;
第3年折舊費用21,276元;
最後半年折舊費用6,713元。

所以你請求的零件費用144,813元,扣掉折舊,實際最多只能得到29,670元。

沒辦法,法律就這樣規定,你只能吃啞巴虧了。記得保險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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