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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路權?

鬍鬚小哥 wrote:
1.店家 以為騎樓他的佔為私用 所有權≠使用權....(恕刪)

所有權≠使用權
所有權≠使用權
所有權≠使用權
這句話完全正解

台灣民眾普遍的無知加上民粹,而且沒有法治觀念;遇到自身利益馬上歪理一堆,奇奇怪怪的法條都會搬出來長篇大論;反過來如果自己侵犯到公眾或是他人利益,立刻變成另一副嘴臉要求大家互相通融

舉例來說: 一棟使用執照三層樓的透天,可不可以自己找工人蓋到四、五、六層樓(或是更高)? 答案是【不可以】,因為有容積率;你家前面後面的空地,雖然產權屬於私人,你可不可以自行搭建圍牆變成室內面積?答案也是【不可以】,因為有建蔽率



大家可以看看這張Google街景圖,非常典型的台灣街頭人車爭道的亂象

以前古早時代,因為只有建蔽率且騎樓有獎勵,所以幾乎所有建築物都會設計騎樓;但是,騎樓根據法令就是必須開放供給公眾通行使用。結果呢?店家私自將騎樓劃入室內做為營業面積,然後將攤位設置緊鄰路邊,民眾也違規停車方便購物,最後就是行人只能行走在馬路上造成人車爭道的亂象

還是回到那句老話: 台灣人真的被寵壞了!!!
martin_wu255 wrote:
google 街景:https://goo.gl/maps/y9RUPmhVBw42
照你敘述妳們不是停在停車格內,依街景所示除了停車格外,其它都是紅線

基本上,這裡是台灣
打110叫警察來,警察也不一定敢開單

行人談路權?等警察學會「依法行政」,再說吧

Norton12 wrote:
圖片選至網路 如有...(恕刪)

店家佔住騎樓, 機車佔住路肩或者是慢車道...
結果行人只能違規走快車道...
結論行人無路權.
看了GOOGLE的現場街景照
有幾點感想
1、整排騎樓都遭封閉,標準的違章建築。
2、84年以前(沒記錯的話)的違章建築,不拆,除非他有立即的危險。
3、行人在台灣的法律保護之下,幾乎有絕對路權。
(記得某年在法庭上被交通法官訓了一頓,法官:道路是給人走的,你騎機車權力還在他後面。)
以上我的認為
像這種店家佔用騎樓又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機車停車時店門口要留一條通道給人走,要給別人一點方便。
換成是你從店門口走出來,結果機車停到連路都沒得走,鑽過去還得小心不要被排氣管燙到,我就不相信你不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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