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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請益(附交通事故現場圖,順便徵求當天行車紀錄器))

a5886604 wrote:
徵求當天行車紀錄器...(恕刪)


你要右轉彎 沒有靠最右邊 這你錯

如果是直行 他從後面撞你 這完全就後方錯了

不過看事情已經定了 就是賠錢買經驗囉


你沒有花一年五百元保第三責任險 傷害財損 花少少的錢就有最大保障


經過這次 記的要買行車紀錄器

要靠別人提供 是 很渺茫
a5886604 wrote:
但我的車根本不是從左切至右
我是一直在車道右邊

如果與圖不一樣 , 當時的筆錄及圖為什麼要畫押??

a5886604 wrote:
徵求當天行車紀錄器...(恕刪)


筆錄一開始就是這樣?

那就沒救了

如果是後來筆錄製作 錯誤(一開始是對的)

那就還有更改機會

如果他是撞到你後方 那對方就是100%

你在筆錄時沒有提出來?


a5886604 wrote:
就警方所提供交通事故圖所示
肇則絕對都在我身上
且對方提出的金額近3萬



誰說你全責的?警察?你自已?對方?

同車道沒有所謂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應是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會撞上。
況且後車的車速判定如何呢?
要鑑定還是有機會贏。3000 OR 3萬 。

a5886604 wrote:
圖中2是我但我本來...(恕刪)

先看看製圖的是哪個單位
提出異議吧
車禍分成A1-A2-A3三種類型 ~ A2就是有人受傷 ~ 如果是對方 ~ 3萬賠一賠或是3000賭一把 ~ 如果是版主您 ~ 那有機會安全下庄 !
反正最差狀況就是賠償對方三萬。

若您"捫心自問自己沒問題",且有時間者,可走法律途徑。(過失傷害記得六個月內提出)

該車道應該是可直行及右轉,初判表應該也有附上當時照片,看兩車撞擊點或撞擊位置。

若兩車當時都是比較靠路肩,而你又有打方向燈,我相信你一定站的住腳。


我當時在偵查庭時,檢察官沒有提肇責,但提醒我"同一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希望雙方能和解。

建議先提告,會先上偵查庭,你們算是很小很小的事情,大都會希望你們能私下和解,法院要處理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初判表"只是參考"沒有絕對肇責比例,但口述筆錄就很重要了。若自認沒問題,申請鑑定當然是加分。

我不知到您雙方的實際狀況,若覺得不合理。那當然建議讓走法律途徑,雙方有第三方判決,賠的也甘願。


和解盡量不要私下和解,建議申請調解委會(免費)。

而您應該是非常年輕沒有經驗,建議找有協調經驗的人陪同,差非常非常的多。

我撞到的人比較特別,時間上及多方面考量,我決定賠償對方。


另外若常騎機車,建議加第三人責任險,一年才多600~700元,30年內撞一次就回本了。交給產險公司處理超輕鬆。


wete wrote:
都隔那樣久 要找到...(恕刪)

對啊!我也聽說監視器只保留一個月...
時效早就過了


iphone4s wrote:
老實說.這張事故圖對...(恕刪)

唉..只能說算自己倒楣了
這種時候才想到要調影片
當初警察說30天後會有初步判斷
所以沒多想!想說30天後再處理
結果監視影像只存一個月...
照對方那速度以及我有注意後方來車
我想你說的那兩點是肯定的...
只是我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Colt PHP wrote:
你要右轉彎 沒有靠最...(恕刪)

同意,我"要"但我還沒轉
這樣其實我可以主張我直行


smax155 wrote:
如果與圖不一樣 , ...(恕刪)

當初只有給我看我的筆錄我沒看到圖耶...
且我有說對方先撞擊我後側在第二次撞擊前側才導致我摔倒



攝影愛好者 wrote:
筆錄一開始就是這樣?...(恕刪)

我有提出來!但是警察說不是誰撞誰 誰就錯
我說我知道!後續他就沒幫我加那個從後方撞擊了...


小宸宇 wrote:
誰說你全責的?警察?...(恕刪)

初步判定表寫的!我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
而對方是寫,未發現明顯違規
但目前就是我們同車道,且我在對方前面...


QQ哥 wrote:
先看看製圖的是哪個單...(恕刪)

提出異議應該就是付3000跑鑑定了...


bobo670111 wrote:
車禍分成A1-A2-A3...(恕刪)

目前也是在這樣考慮
因為要和解對方那金額我實在是
畢竟我也有人損(兩人)也有車損
原本想說自己賠自己的就好了!不想造成太多麻煩
沒想到對方還要我賠償...


nonexpect wrote:
反正最差狀況就是賠償...(恕刪)

好!那我了解了!我會找產險的大哥看有沒有空陪我去
謝謝你辛苦打那麼多回應我^^
a5886604 wrote:
同意,我"要"但我還沒轉
這樣其實我可以主張我直行.(恕刪)


我的看法是這樣啦..

同車道, 後車對前車應有保持安全距離的義務, 這是大家常說的..

前車在左右方移動時應該也有 "注意後方車輛動態的義務", 這是法院說的..

有的馬路超級大啦, 同時併行幾部車啦 突然想要靠邊就轉了一下, 發生了事故.(犘拖車最常發生..)

所謂的前車有可能也不過不足一個車身. 你覺得是合適用前後車?

一個車道, 前面的八家冋小屁孩不知是屁股癢還是手部神經失控, 突然大蛇行, 剛好後面一點阿桑在旁邊併行

就這樣被撞出去了. 小屁孩要主張他是前車後方應保持安全距離, 你認為他上法院的勝算有多少?

入侵了對方原行進之直線路徑在 2 輪上超容易發生滴.

很多的交通法規並不能完全而全面的套用實際的撞況呀, 上路還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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