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但在有號誌路口,紅綠燈代表絕對權,誰該走、誰該停,它說了算數,根本沒有減速的必要,更沒有應注意能注意沒注意的問題...(恕刪) 號誌當然代表絕對路權,法規當然也沒規定路口要減速,若遇到這種闖紅燈的,您是要燈號說了算不減速直直衝?還是寧可通過路口時鬆開油門,讓自己有更多的緩衝時間來面對突發狀況??
眼觀耳聽 wrote:號誌當然代表絕對路權,法規當然也沒規定路口要減速,若遇到這種闖紅燈的,您是要燈號說了算不減速直直衝?還是寧可通過路口時鬆開油門,讓自己有更多的緩衝時間來面對突發狀況?? 基於信賴原則,相信大家都會遵守交通號誌,相信大家都會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走在屬於自己的道路上,不會有人車不依標線號誌冒出來這樣鬼扯,咱們的恐龍法官相信嗎?
黃色小鸭 wrote:原PO:後來在警局...(恕刪) 就用車人的眼光來看,千千萬萬別再用甚麼斑馬線帝王條款了。白天那就算了,夜晚根本就是無法辨識。行人若一直都是有這帝王條約,那乾脆就不用裝行人專用號誌來約束過馬路啦。....這影片也告訴用路人,千萬別相信夜晚直線的綠燈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