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DD wrote:影片中的男女,旁邊有班馬線不走,被機車騎士按喇叭,還跟騎士大小聲這到底是怎麼了,現在用路人及路權都搞不清楚,還在爭是否...(恕刪) 這種用詞說法,很懷疑樓主就是影片主騎士本人,亦或是同路人???不然會跟影片中騎士一樣黑白是非不分嗎???討砲??
Ailio wrote:他們離斑馬線的距離基本上都還算是延伸範圍內你的錯比較大喔 大笑 沒這個規定psza wrote:影片中行人離行人穿越道的距離,仍視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空可以去查法院判例 目前看過的都不視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可否PO判決書看看
Ailio wrote:您可以把影片傳給交通單位看看看這案例算是行人不走斑馬線違規 還是車輛未禮讓行人違規 不用問就知道結果是啥法院判決書看多了前幾天的新聞 自己看唄:行人不走斑馬線被撞 警開單法官撤銷罰單延伸範圍是無行人穿越設施路口才有的規定很多人(包括警察)張冠李戴把他當成斑馬線的延伸範圍...到場處理警察開單更是矛盾駕駛被開: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行人被開: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