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077 wrote:我在1/22 晚上23:40左右騎50c.c.摩托車在忠孝橋往三重下橋的斜坡路段車子突然熄火 我立刻打右轉方向燈要切到右邊路邊從我熄火不到10秒 後面一台125摩托車從後面撞上我我們2人都是輕微皮外傷 我的車子被他撞飛10公尺多我基於是我車子熄火才會造成此次車禍 所以願意賠他1000元我的車子就我自行負責 我問一個問題就好,幾年前我騎車在停等紅綠燈時被一台汽車從後方無煞車追撞,對方車速30~40我方車速0,當時我車被撞飛約2~3公尺。你被一台摩托車從後方追撞飛了10公尺???如此強大的撞擊力修車費才6000?我個人猜測是你一熄火就直接靠右造成右後方車輛反應不及撞上你車後方加上你車剛熄火尚有車速所以才會滑行10公尺如果是在還有劃分車道的橋面發生事故代表你侵犯右方車道路權至少7成責任,對方會撞上大概要吃應注意未注意3成。
這位大大我有提到過我是瞬間熄火 可是但我知道熄火時有先打右邊方向燈才往右切從我熄火到我被撞不到10秒鐘吧我是在下橋的路段(就是一般上橋不是會有約30度的爬坡我就是在那被撞 只是是下坡的路段)所以即使我熄火還是有速度 我並沒有否認這一點我的車是1996年50c.c JOG 跑50-60都算吃力 我在做筆錄時說我時速40-50 已經算很快了 當天有下雨又是下坡 我根本不可能騎那麼快而且我也覺得因為是下坡 所以我的才滑行這麼遠至於為什麼才修6000 我個人覺得是因為他有煞車但是煞車不及才犁田撞上我所以速度已經慢下來連我的車拿去估價 車牌也沒壞 車後燈都完好 我硬是湊了出來 修車殼800出來
steven077 wrote:可是他車子受傷 人也受輕微傷(也是破皮小擦傷) 羽毛衣也磨破了想說道義上賠他1000..(恕刪) 什麼道義上,這麼好只會讓人軟土深掘等鑑定報告出來該賠的賠、該拿的拿如果覺得拿太多,你再包個紅包給他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