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汽車車主...這陰影應該有很一陣子不敢開車了吧不過真的是太誇張了...機車騎了2.8公里...居然..沒能及時通報..這部分..需要檢討改進..雖然時間上可能會延誤..休旅車...安息吧...你保護了主人....
kimi0214 wrote:交流到是否可考慮裝...(恕刪) 當初國道改電子收費時我就極力主張應該是在交流道設閘道才對就不會有人可以故意騎機車上國道了現在這種電子收費根本與收回數票沒甚麼兩樣完全沒阻攔效果白白花一堆錢去改系統圖利遠通
根本是自殺式攻擊希望CRV車主保險有保夠再次提醒大家丙式車體險+第三責任險一定"至少至少"要保丙式不管是自己錯對方錯 保險公司都會先賠自己修車對方錯還是會先賠自己修車 然後代位求償第三責任險是賠對方的人和財損至於強制險那通常都不夠賠所以不要以為只保了一個強制險就是有保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