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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2 機車國道逆向 小客車閃避不及撞上

這不是自殺什麼是自殺,倒楣的汽車駕駛,希望無罪!

AKB濕吧 wrote:
我記得老美有一個公...(恕刪)


這樣挺合理的阿~應該還要汽車維修費跟身心傷害補貼
駕駛人無違規是無誤得,要駕駛負擔肇事責任很不合理

blackglamor wrote:
應該還要汽車維修費跟身心傷害補貼

跟死人討維修費,你自己去討吧。
其實..汽車車主...這陰影應該有很一陣子不敢開車了吧
不過真的是太誇張了...機車騎了2.8公里...居然..沒能及時通報..
這部分..需要檢討改進..雖然時間上可能會延誤..
休旅車...安息吧...你保護了主人....

kimi0214 wrote:
交流到是否可考慮裝...(恕刪)


當初國道改電子收費時我就極力主張應該是在交流道設閘道才對

就不會有人可以故意騎機車上國道了

現在這種電子收費根本與收回數票沒甚麼兩樣

完全沒阻攔效果

白白花一堆錢去改系統

圖利遠通
玩 Skyrim 吧!

0933 wrote:
當初國道改電子收費...(恕刪)

設閘道是要大家排隊上高速公路?

jar4812 wrote:
如果摩托車有開大燈...(恕刪)


以台灣的法官的作法,會這樣判的可能性還蠻高的

恐龍法官一直是台灣亂象之源啊

黃色小鸭 wrote:
設閘道是要大家排隊...(恕刪)


大陸的高速公路就是這樣的

所以不是甚麼特別的事
玩 Skyrim 吧!

wecotu wrote:
這不是自殺什麼是自...(恕刪)


蘋果新聞

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有夠衰的
根本是自殺式攻擊
希望CRV車主保險有保夠

再次提醒大家
丙式車體險+第三責任險一定"至少至少"要保

丙式不管是自己錯對方錯 保險公司都會先賠自己修車
對方錯還是會先賠自己修車 然後代位求償

第三責任險是賠對方的人和財損

至於強制險
那通常都不夠賠
所以不要以為只保了一個強制險就是有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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