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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如果直接提高內線(或超車時)速限,會不會就能改善問題?


dennisboy0611 wrote:
沒用路上太多測速照...(恕刪)

而且龜車不管有沒有到達速限,只要看到照相機一定都會踩剎車讓速度更低!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01會員 wrote:
每次看到烏龜車議題...(恕刪)


要改的不只是上限,下限時速提升130,上限改160,龜車自然就會減少。
負家子弟 wrote:
我可以跟你說"絕對不...(恕刪)
應該要罰100萬才合理,不然333匹以上的車要怎麼開
01會員 wrote:
每次看到烏龜車議題爭...(恕刪)
就算政府把高速公路做成20線道,龜車1樣上交流道連切19個車道至內線慢慢龜,做100個車道牠就切99個車道,我選總統你幫我拉票,我把高速公路廢了,虛虛東會處理龜車
01會員 wrote:
每次看到烏龜車議題...(恕刪)


依據法規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和速限多少無關
非超車喪失路權就要離開!

速限是車速的限制條款, 路權是分配那一台車去走內側車道
無論超速,不超速, 龜速, 通通和"分配那一台車去走內側車道"無關
風馬牛不相及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六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依據此法規
110km為 55m
100km為 50m
80km 為 40m
60km 為 30m
為何能以110km行駛? 是因為前方有55m的安全車距
如果車距縮短,車速110車距卻不足55m(車輛密度過多) ,就會產生負的加速度(-a) ,將無法以對應55m車距的速度,即110km行駛 ,一定要降速了
美國的 Highway Capacity Manual (HCM),這是高速公路建造設計所依據的專業手冊,有很明確的定義


若提高速限為130km, 安全車距就要增加到65m(不是110km的55m) .300km增為150m
這樣就需要更多更長的安全車距,這樣就要看當時的"道路面積",對比於車輛數目是否能分配到相對的"安全車距"

若安全車距不足,就會產生負的加速度(-a),路隊長都不離開, 安全車距又拉大,無安全車距不能變換車道, 就會造成堵塞!

但是,只要前車離開, 沒有了路隊長, 前方就會有安全車距,就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關鍵是『路隊長』離開, 提高速限沒有用!


EVO阿正 wrote:
而且龜車不管有沒有到...(恕刪)


真的,開八九十也跟人家再踩煞車,都不知道他們在開什麼車,而且,路隊長還有一個特色,就是開遠燈+霧燈。
不會
因為有沒有開到最高速限
永遠都是以內車道最高速限安全駕駛的速度為準
就算他們只開到80
只要他們堅持自己是開最高速限
內車道就永遠塞在那裡
iqlover wrote:
真的,開八九十也跟人...(恕刪)

您少說一個


後霧燈

昨天晚上中山高北上快到員林交流道前大塞車,
平均車速約在10-20km,
警廣也沒播報任何事故路況,

結果好不容易開到王田交流道附近時,
發現原來是兩台神A和神鴨 分別佔據中內線以時速不到七十公里並行,
前面則是一片寬廣,內線那台怎閃大燈按喇叭也是依然故我

偏偏遇到這種用行車記錄器檢舉也拿牠們沒皮條
後霧燈真的很煩,有時候改霧燈HID,在高速公路上也要開,後視鏡誇張的亮,不懂有比較帥嗎?
龜車無敵~每天走高速公路~下班只能走開放路肩,因為前面明明沒車,車速不到100(國三),看到路肩停靠區有一台警車,就看到很多車同時間踩煞車,有時候真的會被嚇到,唯獨有外線車道,跟路肩開放時,走在路肩上能夠依照限速行走~ 不然就是乖乖跟著慢,我們台灣的高速公路比較像是一條沒有紅綠燈的省道,以後改為省道低速公路好了。。。
smart buyer1 wrote:
您少說一個 後霧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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