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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的鳳凰花!請大家告訴大家!(12/4 更新)


corachen wrote:

加重刑責+1
甚至可以判蓄意殺人,而不是過失致死



當被酒駕的人撞到的人是我們的親人~

我想大家的心情就會跟樓主一樣了

我知道喝酒~可以帶給某些人快樂~但是請喝完酒~坐計程車回家或是請沒有喝酒的朋友帶您回家

不要因為您的不在意~造成別人心中永遠的痛

我的母親也是因為車禍去世的~所以那種痛,真的很痛.


生命的轉折~冥冥之中已註定
大家都知道應該修法,可是有權立法修法的那些人,不就是常常酒後駕車的嗎?
我們真的可以期待他們會讓法律朝我們希望的方向修改嗎?
這幾年看到的大多是經過妥協留有漏洞的法律,不是嗎?
我有好幾個親人被酒駕撞死傷當時難過的要死
尤其是十幾年前與我一起長大玩在一塊兒大我兩歲的小阿姨
她出事時我在外島當兵無法返台見她最後一面

酒駕肇禍罰得輕政府不痛癢
最好是有大官親人出事才會有"某某條款"迅速通過
例如那高速公路後座綁安全帶條款
Jason Chen @Taiwan
有神人查的到相關交通法規是哪些立委諸公提案或是背書的嗎?
有投票給這些立委諸公的選民就要思考一下,到底那些被選出來的人
是要爲人民做些什麼事?
社會上不公不義的事情太多了!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投下選票時多用用腦袋!!!
不然我們也變成間接的殺人幫兇!!

~爲這場車禍中的受害人祈福~
如果受到傷亡的~市政府官員~或者是政治人物的親屬~!
我想又要制定延個新法律條款了吧!
大家想想~當初台中市長夫人~不就是如此嗎?
以後後座必須要使用安全帶~!
如果發生的是~老百姓呢?
這新聞只會播報1天.兩天~!而當初市長夫人~可是天天追蹤.還替他祈福呢!
就像前面有大大提到~之前提前釋放一些重犯.沒幾天卻把教授給打死了@
叫人們~不憤怒嗎?
這些~為了選舉的政客們~你們永遠不懂百姓的生活阿!
除了要為了生活打拼~還要為了生命安全過日子!
並非小弟要泛政治~也沒袒護某方喔!
只是真的要好好改善這些問題!!!
人神共憤罪業
人神共憤罪業
人神共憤罪業

大概要加重到有罰款百萬以上 +永遠不得駕駛 [罰10幾萬都不夠看啦!!!]
才會有人知道~喔...原來要罰百萬喔?!

不然就是修法到唯一"死刑"~~~ (雖然一直死刑不太好~~)

但是那種擁有權力勢力又濫用的人渣~明知犯罪~又不肯低下頭承認的

真的需要去制裁!!!
~COROLLA~ wrote:
如果受到傷亡的~市政...(恕刪)


這就是台灣的媒體阿~

現在的法官做的判決都很奇怪 是不是應該來徹底的檢討法官 ~

不要再亂判了

媒體也應該好好檢討 多關心市井小民吧 !

台灣才有希望阿
一歲就很暴力~ http://www.wretch.cc/album/tom0937
喝酒本無罪
有醉的是人的心
有罪的是無情的社會
你我多關心身旁的人
社會將和諧許多
為何
當事人的朋友沒有勸阻他少喝一點
有喝酒請叫計程車回家呢?


新口號!

有喝酒,請座計程車!!!
偶的作業簿 http://www.flickr.com/photos/linda6277/
333 wrote:
也拜託媒體大姊大哥,不要每次政府要整頓交通,就只會說要搶錢,你們
不要當殺人幫凶。


整頓交通絕對贊成,但是沒有從基層開始教育起,還有警察有膽量每天站酒店餐廳門口盤查嗎?如果這些沒有,這種事件永遠都會重複發生,而且每次說要整頓交通,但事實上都不是整頓這些人,我有些朋友他們都知道警察何時何地臨檢,根本不怕喝酒酒駕,這個被抓的也是跟警察關係有夠好的,如果警察自己不好好整頓自己,想整頓別人當然會被人閒言閒語.
CBR600RR2007 wrote:
套最近柯賜海常說的話"台灣司法已死" 而且交通法規跟行政條款也亂定...台灣的政府官員都應該要再教育...
到頭來還是要怪教育阿.... ..(恕刪)


我覺得精準地說 , 要怪我國的立法院 . 為何不制定 "酒駕視同謀殺 " 的法律 ?????????

不必什麼都扯到官員與教育吧 ??? 不要無限上綱 . 就算行政官員提再好的法案 , 也得立委老大點頭才算數啊 !!

就算行政官員不提 , 立委們也應主動做點事吧 !!

真的不知道他們(立委們)在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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