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achen wrote:加重刑責+1甚至可以判蓄意殺人,而不是過失致死 當被酒駕的人撞到的人是我們的親人~我想大家的心情就會跟樓主一樣了我知道喝酒~可以帶給某些人快樂~但是請喝完酒~坐計程車回家或是請沒有喝酒的朋友帶您回家不要因為您的不在意~造成別人心中永遠的痛我的母親也是因為車禍去世的~所以那種痛,真的很痛.
我有好幾個親人被酒駕撞死傷當時難過的要死尤其是十幾年前與我一起長大玩在一塊兒大我兩歲的小阿姨她出事時我在外島當兵無法返台見她最後一面酒駕肇禍罰得輕政府不痛癢最好是有大官親人出事才會有"某某條款"迅速通過例如那高速公路後座綁安全帶條款
有神人查的到相關交通法規是哪些立委諸公提案或是背書的嗎?有投票給這些立委諸公的選民就要思考一下,到底那些被選出來的人是要爲人民做些什麼事?社會上不公不義的事情太多了!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投下選票時多用用腦袋!!!不然我們也變成間接的殺人幫兇!!~爲這場車禍中的受害人祈福~
如果受到傷亡的~市政府官員~或者是政治人物的親屬~!我想又要制定延個新法律條款了吧!大家想想~當初台中市長夫人~不就是如此嗎?以後後座必須要使用安全帶~!如果發生的是~老百姓呢?這新聞只會播報1天.兩天~!而當初市長夫人~可是天天追蹤.還替他祈福呢!就像前面有大大提到~之前提前釋放一些重犯.沒幾天卻把教授給打死了@叫人們~不憤怒嗎?這些~為了選舉的政客們~你們永遠不懂百姓的生活阿!除了要為了生活打拼~還要為了生命安全過日子!並非小弟要泛政治~也沒袒護某方喔!只是真的要好好改善這些問題!!!
人神共憤罪業 人神共憤罪業 人神共憤罪業 大概要加重到有罰款百萬以上 +永遠不得駕駛 [罰10幾萬都不夠看啦!!!]才會有人知道~喔...原來要罰百萬喔?! 不然就是修法到唯一"死刑"~~~ (雖然一直死刑不太好~~)但是那種擁有權力勢力又濫用的人渣~明知犯罪~又不肯低下頭承認的真的需要去制裁!!!
~COROLLA~ wrote:如果受到傷亡的~市政...(恕刪) 這就是台灣的媒體阿~現在的法官做的判決都很奇怪 是不是應該來徹底的檢討法官 ~不要再亂判了媒體也應該好好檢討 多關心市井小民吧 !台灣才有希望阿
333 wrote:也拜託媒體大姊大哥,不要每次政府要整頓交通,就只會說要搶錢,你們不要當殺人幫凶。 整頓交通絕對贊成,但是沒有從基層開始教育起,還有警察有膽量每天站酒店餐廳門口盤查嗎?如果這些沒有,這種事件永遠都會重複發生,而且每次說要整頓交通,但事實上都不是整頓這些人,我有些朋友他們都知道警察何時何地臨檢,根本不怕喝酒酒駕,這個被抓的也是跟警察關係有夠好的,如果警察自己不好好整頓自己,想整頓別人當然會被人閒言閒語.
CBR600RR2007 wrote:套最近柯賜海常說的話"台灣司法已死" 而且交通法規跟行政條款也亂定...台灣的政府官員都應該要再教育...到頭來還是要怪教育阿.... ..(恕刪) 我覺得精準地說 , 要怪我國的立法院 . 為何不制定 "酒駕視同謀殺 " 的法律 ?????????不必什麼都扯到官員與教育吧 ??? 不要無限上綱 . 就算行政官員提再好的法案 , 也得立委老大點頭才算數啊 !!就算行政官員不提 , 立委們也應主動做點事吧 !!真的不知道他們(立委們)在幹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