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lemoble wrote:看不懂無辜處在哪?跨雙白線搶車道嗎?雖然白車很嘔也很牛的方式不可取~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2 條車道線,用以劃分各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本標線為白虛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線寬一○公分。麻煩你看一下地上的車道線搶車道,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的是白車黑車是被逼的那一方,所以才說他無辜記者在那報不知道啥狗屁不通的東西
G-PLUS wrote:黑車是直行車......(恕刪) 我知道黑車是直行車啊,但他在白車後方應該警覺到白車的企圖,要嘛按喇叭提醒白車後有來車,要嘛慢下來讓白車先過。在二轉三的路口,而左轉車道又有車停止在待轉,右側又企圖切到中線的情況下,搶那個空隙過,危不危險呢?而且台中的二轉三路口是中線右線都要往右偏的。所以黑車是不是直行車已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因為白車的違規而讓自己陷入危險的情境,這是我上一篇回文要表達的。
jimpeng25 wrote:每次開到台中都很不習慣....直行車道都不能直走 一定要扭來扭去假如開快一點還遵守車道線應該會變成像在蛇行吧....所以我都只能慢慢開當然也有很多人的選擇是無視標線....感覺開起來輕鬆多了.......(恕刪) 開到台中都很不習慣??那不曉得你是住哪邊??還是新北市土城區都沒這種標線??全台灣的路面標示應該不是只有台中市這樣規畫吧
奧圖瑪 wrote:反正我就是覺得黑車...(恕刪) 你駕照是換來的吧!!!標線的畫法跟黑車駕駛方式都沒錯,完全是白車的問題!!!而且黑車不用變換車道,只要順著標線就可以了,根本是白車突然切進來,逼使黑車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