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glai wrote:
真的只有我覺得visually說的對嗎?
雖然有再前方打方向燈讓後車知道後再切換車道,如果我車速不快我通常會讓,
但是我覺得 "打方向燈,不代表無敵"這句話本來就是對的.我認為變換車道,
本來就要先確認後車有看到,後車車速有慢下來,才能變換車道,而不是方向燈
一打就切,根本不管後車死活,這種人我就覺得00XX.
放心~多數人都覺得是對的!!我也支持!!
不發聲的不代表不支持唷!!
sandydy wrote:
人家的確有打方向燈...(恕刪)
fannfelix wrote:
不喜歡人家插你就不要留個洞給人家插...(恕刪)
berglai wrote:
樓主別生氣,你看看我的影片比你誇張...(恕刪)
看到小賢子 wrote:
就因為切入車子就檢舉?
gavin919 wrote:
台北開車常遇到左轉道,塞車跟本看不出來是左轉車道...(恕刪)
vincent12 wrote:
指要不是太 "惡疾" 的, 就讓他近來吧 ...(恕刪)
mht208 wrote:
其實我也不是要尋求支持或討抱,
(但還是很感謝支持的人)
只是讓大家知道一下,
下次這種的在中和檢舉應該是沒用的。
對我來說,
有禮貌的、守秩序的、該讓的我還是會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