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這點,以你車道是閃黃燈,對方阿伯閃紅燈,擬路權大過他,他肇責大過於你,你唯一可以被念的是應注意未注意,經過路口未減速查看,你至少需負擔三成對方大概七成責任,所以不完全是你的錯。不過還是要跟你說第一這不是莫名的車禍,這是你自己造成的車禍,你經過十字路口閃黃就是要你減速擬未減速,你說被貨車擋住死角看不倒,這也是你的問題,為何不等看清楚再行通過,以上都是行車經驗!阿博會起來瞪你還不錯!萬一人重傷或是死亡,不管你對或錯我相信你會後悔一輩子,你很有福氣記住這次教訓...
我覺得是樓主自己駕駛觀念有問題,大老遠就看到機車跟在貨車後面啦!這時候就應該要鬆油門、減速、提高警覺了,雖然樓主是在幹道,但是機車先到路口,路權應該是在機車吧?!(這是我的判斷,有錯請指正)我也覺得如果對方沒什麼傷,要求的賠償也合理的話,就自己鼻子摸摸賠一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