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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車禍哪~~

你好幾秒之前就看到阿伯了
你有看到他<阿伯>已經轉過去了嗎?
真的是你自己開太快了
賠錢跟他道歉吧
順便給自己一個經驗
記得把這段影片留下來,多看幾遍你會發現你真的錯了
你沒看到但是你的行車記錄器有看到
該減速還是要減
只有我覺得開40算剛好嗎?

機車跟車出來也不看路的

不過雙黃燈的地方還是要減速 因為車流量會比巷子多

沒辦法強求別人 只好自己乖一點
閒錢太多,就這樣繼續開車吧
遲早賠大錢的
我發覺你都沒在看路 原本可以避免一場車禍
因為你沒看路 又不知道在趕甚麼 明明就是路口
你卻 開那麼快 開那麼快 開那麼快
馬上就領便當了! 我覺得阿伯比較莫名其妙
因為他都開出來了 你還撞他!




關於車禍這點,以你車道是閃黃燈,對方阿伯閃紅燈,擬路權大過他,他肇責大過於你,你唯一可以被念的是

應注意未注意,經過路口未減速查看,你至少需負擔三成對方大概七成責任,所以不完全是你的錯。




不過還是要跟你說


第一這不是莫名的車禍,這是你自己造成的車禍,你經過十字路口閃黃就是要你減速擬未減速,

你說被貨車擋住死角看不倒,這也是你的問題,為何不等看清楚再行通過,以上都是行車經驗!

阿博會起來瞪你還不錯!萬一人重傷或是死亡,不管你對或錯我相信你會後悔一輩子,你很有福氣

記住這次教訓...





角色對調,換成你騎機車,想想看,這時你的想法會是怎樣?能賠一賠了事就算了,等他說這裡疼那裏酸,你會更麻煩。
通常經過路口或十字路,我的腳一定是放在煞車的踏板
我覺得是樓主自己駕駛觀念有問題,
大老遠就看到機車跟在貨車後面啦!
這時候就應該要鬆油門、減速、提高警覺了,
雖然樓主是在幹道,
但是機車先到路口,
路權應該是在機車吧?!
(這是我的判斷,有錯請指正)

我也覺得如果對方沒什麼傷,
要求的賠償也合理的話,
就自己鼻子摸摸賠一賠吧!
騎士能夠馬上站起來,你運氣真好

還好那位騎士有把右腳抬起來,不然這下可能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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