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0你的行車紀錄器已經壓在車道線上

0:52你的行車紀錄器還拍到右邊那台FIT的大燈

0:54你的行車紀錄器又壓在車道線上

initialtcs wrote:從0:54到1:31都開在他的前面卻不覺得刺眼、不變換車道???
那不叫犯錯,是開到他前面發現開遠光燈被照到刺眼,故意放慢速度換車道讓他先行,再切回原車道用遠燈回敬他
前面那台車本來在外線開得好好的,靠近交流道的時候切回中線,最後跨越槽化線下交流道。這種行為看在其他用路人眼中不知如何定義???
1:31都已經在出口專用的字上了

1:39為了用遠燈閃他,跨越槽化線緊咬對方屁股撇進交流道

希望幾天之後出現另外一篇文章:遇到開方向燈亂撇車的就是要撇回去啊!不然要幹嘛?
再幾天之後又出現另外一篇文章:遇到跨越槽化線的就是要檢舉啊!不然要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