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成這個案件 就變成機車騎士的責任最大
車禍事故的責任 要看路權還有事故原因 還有誰提的證據比較大
樓主硬把這個官司扯到機車路權
那機車騎士也要說 明明好好地騎在內側車道(高雄就很多二車道內側就禁行機車) 然後因為黃燈或紅燈減速被後面的小汽車追撞 卻因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反而機車騎士要負擔更多責任 這樣又哪裡合理膩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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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ahph_gmail
汽車只會講自己有利的部份。
台灣的新聞看一看就好..有几次是講真的.
一樣把時間推到六秒....(新聞這麼講囉,汽車的位置在那位?)
內車道

還是內車道(己要過機車停等區)

還是在內車道沿申出來位置(要過斑馬線的,這時才準備右轉)

這台是連結車嗎?要從內線道右轉。
雖然前面有違規車,但開出來的速度是完全沒停下來也沒滅速注意。開車沒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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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針對某些無聊人講囉:
不要把開車族當神囉,每天上下班上下交流道就一堆違規車輛。餐廳、銀行 汽車的違規情況遠比機車嚴重。
每次講一講就有人說要把路權收回來,那些高唱汽車的人,都無視一堆汽車的違規嗎?
不要一直講機車無敵條款囉,汽車也不是酒駕撞死N個人也不會判死列。
PS.我不騎重機,目前都開汽車上下班。之前工作要跑開戶都是騎機車比較多,最高記錄一天騎300多公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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