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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150km的慘烈警惕!

lingi567 wrote:
大家確定速度表線斷掉...(恕刪)


根據煞車痕跡,撞擊力量可以反推當時車速

這不是無法做到的事
http://hackintosh-haker.blogspot.com/
剛剛有看到這則新聞

特別注意一下,雖然碼表停在140左右、轉速表則在紅線區,但有無可能是撞擊導致指針震盪呢?

因為
重機的前叉內凹不是很嚴重

被撞的箱型車板金凹陷也不是很嚴重

重機 以 140km 速度撞上去的後果絕不是這樣而已!

台灣的車禍鑑定停留在紙上談兵階段,缺乏完整的撞擊物理形變的資料庫,

現場處理交警、鑑定委員會的「專家學者」除了看重機的碼表外? 會不會去檢查重機停留的檔位來還原轉速跟速度的真相,有無真正的「鍵識能力」,很令人存疑。

因此很擔心那位往生的騎士會被冤枉!

台灣警政署帶種的話,就應該請國外專家協助建立車禍撞擊的資料庫,才能真正保障民眾安全跟權益
而非任由一堆蛋頭學者靠現場圖,看圖說故事打嘴泡,罔顧人命及權益!





VolksWagentw wrote:
迴轉也不是啥大過錯吧!..只是因為汽車迴轉..重機超速..但是重機騎士死了..所以超速罪不致死..迴轉就

是最該死!?...


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雙黃線迴轉的可怕

就如同我行駛在高速公路上 突然有一台不可能出現的車橫在車道上

對於我來說 那台車的速度是0 我跟那台不可能出現的車的速差就等於我的時速

沒有任何緩衝空間與徵兆可以讓我應變 只能硬生生的的將車輛煞停 和勉強偏離原本的路線 寄望能擦身而過

要嘛就是驚險閃過 不然就是直接撞擊

再者 雙黃線迴轉的車禍撞擊角度通常都很大 雙方都要硬碰硬的完全接受撞擊的力量

不像擦撞會因為角度較小而力量分散 甚至可能還有擦撞後挽救的機會(GP經常出現類似的畫面)

遇到這種情形 不管速度如何 防衛性駕駛幾乎起不了作用 差別只在於傷害程度的不同

就我而言

我寧可被旁邊高速通過的車輛嚇著而幹聲連連 也不願意被那台不可能出現的車考驗我的煞車性能與反應

第二種情形就如同玩牌的一翻兩瞪眼 不是驚險閃過 就是老天保佑

-------------------------------------------------------

就法論法 兩者都是違規

就您實際道路經驗而言 兩害相權取其輕 您會寧可遇見哪種違規呢(當然我也知道都不要遇到最好)
VolksWagentw wrote:
迴轉也不是啥大過錯吧...(恕刪)


無知真的會害死人....
你不會不知道雙黃線禁止迴轉嗎??
你不知道無敵白目大迴轉有多危險嗎??
時速150km/hr直撞上去,前叉連彎都沒彎?
這車不知是用哪一國的高科技航太材料做的??
媒體報你就信??150km/hr誰看到了??
動動腦吧!!


願車主好走....
高級黑手;黑手很高級!!
16693 wrote:
無知真的會害死人.....(恕刪)


超速才是會死更快的主要原因吧!

一個違規超速..一個違規迴轉..但是卻有人說超速罪不致死..難道違規迴轉就要當街槍殺嗎?

雙方都有錯!..只是感覺回說"超速罪不致死"的人..只是因為是汽車

違規迴轉而重機是超速..如果顛倒過來他可能會說"重機違規迴轉罪不致

死"!


誰才是無知!..我看最無知的是你吧!..迴轉就是違規嗎?..你哪一隻眼睛看到我說是雙簧線迴轉?

開板的也沒提到汽車是否違規迴轉..我也沒看到那新聞..你又知道是雙黃線回轉了?

動動你的腦子吧!..



VolksWagentw wrote:
超速才是會死更快的主要原因吧!

一個違規超速..一個違規迴轉..但是卻有人說超速罪不致死..難道違規迴轉就要當街槍殺嗎?

雙方都有錯!..只是感覺回說"超速罪不致死"的人..只是因為是汽車

違規迴轉而重機是超速..如果顛倒過來他可能會說"重機違規迴轉罪不致

死"!

誰才是無知!..我看最無知的是你吧!..迴轉就是違規嗎?..你哪一隻眼睛看到我說是雙簧線迴轉?



1.我沒說超速會死比較慢!!
2.freecar違規迴轉是確定的,死亡騎士是否超速...還在鑑定!
3.雙黃線迴轉就是違規!
4.我沒說你無知,不過看起來你......見笑轉生氣了!!
5.我強調的是媒體報導引用騎士超速的證據為何?表針嗎??


高級黑手;黑手很高級!!
333 wrote:
剛剛有看到這則新聞特...(恕刪)

安保兒 wrote:


不知道該如何形容...(恕刪)

16693 wrote:


無知真的會害死人...(恕刪)


1.地上還有一種痕跡叫煞車痕,這個會丈量的

2.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還要看現場圖

3.現場圖上面還有標相對距離.相對位置.行車方向.車輛碎片散落點

4.另外還有現場照片.內容有現場整體照片.事故車輛撞擊位置照片.殘骸照片.散落物照片

有這樣多的資訊

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還不見得開一次會就有結論

這樣還要說人家是蛋頭.看圖說故事打嘴泡

那看著新聞報一報就預測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是怎麼辦事叫什麼????

另外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也不隸屬警政署!

公路法第67條

國道之車輛行車事故,由交通部或其指定之所屬機關設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與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 事項。其委員由交通部或其指定之所屬機關遴聘各相關之專家、學者擔任之。

省 (市) 政府,為處理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市區道路之車輛行車事故,得在各地設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及覆議委員會,辦理車輛 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事項。其委員由省 (市) 政府遴聘各相關之專家、學者擔任之。
前二項鑑定委員會與覆議委員會之組織規程,由交通部及省 (市) 政府分別訂之。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定之。



臺灣省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組織規程

鑑定會議程序如下:
一、主席報告出席委員人數及宣布開會。
二、按議程編列順序逐案進行鑑定。
三、案件鑑定程序如次:
(一) 承辦單位必要時並得請現場處理之憲警單位人員或相關機關 (構)
人員說明案情。
(二) 各方當事人報告事故經過情形。
(三) 列席人員補充說明。
(四) 出席委 (職) 員及列席專家學者對案情有疑義時,應及時提出詢問
,由當事人或有關人員說明解答,必要時實施勘驗及檢驗,並作成
紀錄附卷備查。
(五) 現場目擊證人報告。
(六) 列席專家學者報告。
(七) 出席委員閱覽相關資料並聽取上述相關人員報告後,就案情研判事
故原因,提出鑑定意見。
(八) 主席歸納委員鑑定意見作成結論,徵求委員同意後列入紀錄,委員
並在紀錄上親自簽署,作為製作鑑定意見書之依據。
四、委員意見不同時,以多數委員共同意見做成結論。但應將不同意見併
同敘明。
列席人員之入場及退席順序由主席視需要定之。
鑑定案件不得作成二個以上之不同結論,若無法作成結論,由工作人員針
對各委員意見再調查分析,提下次會議討論。如資料欠缺無法鑑定事故原
因時,得不予鑑定或作成分析意見回復囑託者及當事人參考。

鑑定意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囑託 (申請) 者。
二、當事人。
三、一般狀況。
四、肇事經過。
五、肇事分析:駕駛行為、佐證資料、路權歸屬、法規依據。
六、其他。
七、鑑定意見。
前項鑑定意見內容應加註下列肇事主次因說明:
一、雙方當事人僅一方有過失者,以肇事原因表示之,另一方以無肇事因
素表示之。
二、雙方均有過失,且過失程度相同者,以同為肇事原因表示之。
三、雙方均有過失,但過失程度不同者,較重之一方以為肇事主因表示之
;較輕之一方以為肇事次因表示之。
無法做成決議時,得將分析意見提供囑託之司 (軍) 法機關或申請人參考


關於時速表與轉速表的問題...

重機測速通常是在前齒盤,若撞擊時

1.不是在空檔或是離合器沒有拉到底
2.後輪離地
3.因緊抓使油門並未全關

就有可能讓轉速破表,時速表也會狂升...
記得當時仿哈雷重車'勁'150剛上市.小弟就擁有一台(每天要騎30km上下學兼打工)
新車第18天....假日剛洗完車在市區兜風....
剛好遇到整條路都是綠燈的情況
油門一催...1檔.2檔....才第3個路口就遇到對方闖紅燈的國產車
我整個人趴在對方引擎蓋上.機車龍頭整個扭曲變形還轉不動
人沒大礙.只是脖子靠近臉有一個縫七針的撕裂傷.醫生說我命大.傷口離頸部動脈很近.....

馬路真是如虎口.不怕你撞人.倒是怕人違規害你撞他....

希望大家出門都能守規矩.平安回家.....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前人砍樹~後人曬太陽
看蘋果的圖,時速表撞擊時飛了出去
也許是落地時讓指針移位了也說不定,

以此斷定重機超速太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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