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U 原 wrote:
文長甚入這是本人發...(恕刪)
沒甚麼啦,我是在高速公路上開連續開兩個小時被四支測速照相機照到~~真的沒甚麼,一萬二而已...





EDU 原 wrote:
主題: 提醒開車朋友們注意嘍! 國道5號之地酒公路頭城葷隊的新玩法!! 短短七公里一次就是要照兩次!! (文長甚入)
我沒有要取暖,所以別炮我
我沒有要取暖,所以別炮我
我沒有要取暖,所以別炮我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了三次...)
文長甚入
這是本人發生於今年三月中的切身之痛...
特將次經驗分享給各位~ 提醒行駛國道5號羅東南向往花蓮路段時要注意被拍兩次的狀況發生喔!!
為什麼現在才寫文分享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事情是這樣的...
發生於2015/03/14早上10:30~
因週休二日計劃前往花蓮遊玩放鬆一下
而行駛於路況良好而車輛極少極少的羅東南向往花蓮國道5號路段
可能太開心了吧,忘了車速這件事(危險,請大家別學習多注意速限)
說時遲,那時快就在國道5號南向49公里彎道處快接近避車彎時突然看到一身正氣凜然的警杯杯拿著正義棒揮呀揮滴~
沒錯,正義警車停在避車彎視線死角裡根本不容易發現,要不是警杯杯突然衝出來揮正義棒
根本就不容易發覺那裡有警杯杯的攔截點~~
就這樣... 我被正義雷射射到了當場吐血但還是很認份的簽了超速罰單(危險,請大家別學習多注意速限)
也在3/19很認份的拿著超速罰單前往郵局繳納罰金(大失血,錢真很賺滴)
原本以為這件事情就到此落幕功德圓滿~~
同時也撫慰了在視線死角處的警杯杯正義心靈了!!
沒.想.到
另一個惡夢正悄悄的在暗處發展中...
案發當日... 2015/05/03
父親來電告知,有張超速罰單寄來給我,被臨時架設測速相機拍到的日期是3/14上午10:22,地點是國道5號南向41.3公里處
那時我還一頭霧水很天真的說跟父親說那張被警杯杯攔截下來的超速罰單我已經繳了,應該是系統發生烏龍了啦
但跟父親的對話中慢慢的發現兩人的內容有出入...
怎麼日期同樣是3/14,但時間跟地點卻不相同,當下我傻眼了~~ 花生啥肆
3/19我已經將被警杯杯攔下來開的罰單繳了呀... 怎麼又一張而且還在同個日期差不多時間裡??
兩張分別是:
3/14 上午10:30 國道5號南向49公里處,被警杯杯攔下開單 (五天後自行繳納罰金)
3/14 上午10:22 國道5號南向41.3公里處,被臨時架設測速相機拍到(六月份領薪水才有辦法繳)
當下真的傻了,傻到不能再傻了,我人生中怎麼會遇到這樣的事情
難道3/14那天我遇到不乾淨的東西了... 真的太髒了!!
經查詢後得知,沒錯,就是兩張罰單
就算是5/4到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查詢及申訴,為何在這麼短的距離7.7公里(49-41.3=7.7)及相差8分鐘時間(10:22~10:30)
可以用兩種方式(攔截及臨時相機)來開罰單
以國道來說7.7公里的距離按照該路段90限速來計算,7.7公里只要5分鐘左右就可以行駛完畢的距離了(聽一首歌的時間都不夠呢)
更何況我是在超出100公里的時速呢(危險,請大家別學習多注意速限),根本也不需要5分鐘就可以走完的距離
(對距離、時間、速率換算有興趣的朋友們也可以參考此網址:http://timespeed.0123456789.tw/)
經申訴5/25回函後我從這事件中,了解了警杯杯對於法規條例用的相當的好也發揮了極大的效果了~ 也為國庫帶來了業績
真的好棒棒喔~
我付費學習到的一些經驗就截錄一些函文中的內容讓大家了解參考一些交通法規:
後記:
對於警察取締違規我覺得合法,但是如果依合法來執行不合情理之情事,就會讓人產生不好的觀感了
以此事件來看,對於臨時測速相機的放置位置,對於管理該路段之警察分隊應該是非常的清楚相機位置所在
但又讓人非常不解的是為何特意在相機下游處於規範六公里再多一公里的距離設置警員攔截點開單呢?
以高速公路來說除非是時時注意到行車時速的人才會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注意到時速變化
更不用說是當天車輛極少極少,對於速時變化在三、四分鐘裡根本就會有忽略它的可能性
所以這樣的警員到底是有什麼用意呢? 真讓人產生不好的感受,雖然也很想幹譙
但違規本該受罰我也願意接受並且也很快的繳納罰金,但警察分隊來這招一魚兩吃的作法真讓人不舒服及不恥(雖然他合法)
為了不讓其他人也遭遇到這樣的狀況,所以我決定將此事件寫出來讓大家參考及提醒此路段的險惡
請大家提醒身邊有開車的朋友們近期有計劃從國5宜蘭南向往花蓮玩的朋友們要多多注意國道5號路邊的狀況
免得又被一魚兩吃了~~
我沒有要取暖,所以別炮我
我沒有要取暖,所以別炮我
我沒有要取暖,所以別炮我
(因為非常重要所以又說了三次...)
EDU 原 wrote:
文長甚入
這是本人發生於今年三月中的切身之痛...
特將次經驗分享給各位~ 提醒行駛國道5號羅東南向往花蓮路段時要注意被拍兩次的狀況發生喔!! 爆
(但真的要注意交通規則喔,別粗心了)
事情是這樣的...
發生於2015/03/14早上10:30~
因好幾年沒去花蓮了,決定週休二日計劃前往花蓮遊玩放鬆一下,
而行駛於路況良好而車輛極少極少的羅東南向往花蓮國道5號路段
可能太開心了吧,忘了車速這件事(危險,請大家別學習多注意速限)
說時遲,那時快就在國道5號南向49公里彎道處快接近避車彎時突然看到一身正氣凜然的警杯杯拿著正義棒揮呀揮滴~
沒錯,正義警車停在避車彎視線死角裡根本不容易發現,要不是警杯杯突然衝出來揮正義棒
根本就沒發現自己超速了~~orz
就這樣... 我被正義雷射射到了當場吐血但還是很認份的簽了超速罰單(危險,請大家別學習多注意速限)
也在3/19很認份的拿著超速罰單前往郵局繳納罰金
原本以為這件事情就到此落幕功德圓滿~~
沒.想.到
另一個惡夢正悄悄來臨...
^++^^++^^++^^++^
2015/05/03
家人來電告知,有張超速罰單寄來給我,被臨時架設測速相機拍到的日期是3/14上午10:22,地點是國道5號南向41.3公里處
那時我還一頭霧水很天真的跟家人說那張被警杯杯攔截下來的超速罰單我已經繳了,應該是系統發生烏龍了啦
但跟家人的對話中慢慢的發現兩人的內容有出入...
怎麼日期同樣是3/14,但時間跟地點卻不相同,當下我傻眼了~~ 花生啥肆吃驚
3/19我已經將被警杯杯攔下來開的罰單繳了呀... 怎麼又一張而且還在同個日期差不多時間裡??
兩張分別是:
3/14 上午10:30 國道5號南向49公里處,被警杯杯攔下開單 (五天後已自行繳納罰金)
3/14 上午10:22 國道5號南向41.3公里處,被臨時架設測速相機拍到(按時繳納)
當下真的傻了,傻到不能再傻了,我人生中怎麼會遇到這樣的事情
平時我很注意交通但這次還是只能怪自己粗心!!
受罰吧~ 粗心的人
經查詢後得知,沒錯,就是兩張罰單 (以下是付學費所得知的交通法規)
5/4到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查詢,為何在這麼短的距離7.7公里(49-41.3=7.7)及相差8分鐘時間(10:22~10:30)
可以用兩種方式(攔截及臨時相機)來開罰單
以國道來說7.7公里的距離按照該路段90限速來計算,7.7公里只要5分鐘左右就可以行駛完畢的距離了
更何況我是在超出105~110公里左右的時速呢(危險,請大家別學習多注意速限),根本也不需要5分鐘就可以走完的距離
(對距離、時間、速率換算有興趣的朋友們也可以參考此網址:http://timespeed.0123456789.tw/)
結論是因粗心忘了注意而未注意,同時也付了一些學費學到了連續開罰的規定(6公里或六分鐘以上可連續)
後記:
對於警察取締違規我覺得合法,但是如果依合法來執行不合情理之情事,就會讓人產生不好的觀感了
以此事件來看,對於臨時測速相機的放置位置,對於管理該路段之警察分隊應該是非常的清楚相機位置所在
但又讓人非常不解的是為何特意在自行架設相機的下游處於規範六公里再多一公里的距離設置警員攔截點開單呢?
以高速公路來說除非是時時注意到行車時速的人才會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注意到時速變化
更不用說是當天車輛極少極少,應該是說那個長路段剛好只有我一台車(這就是忽略時速的主因)
對於速時變化在三、四分鐘裡根本就會有忽略它的可能性(在舒適的環境中也存在危險滴)
但違規本該受罰我也願意接受並且也很快的繳納罰金,但此作法真讓人不舒服(雖然他合法)
為了不讓其他不熟此路段的人遭遇到這樣的狀況,所以寫出來讓大家參考連續開罰規則及提醒此路段時速的狀況
出門在外還是注意交通號誌及遵守交通規則,別像我這麼粗心把國1、國3限速開在國5上
請大家提醒身邊有開車的朋友們近期有計劃從國5宜蘭南向往花蓮玩的朋友們要多多注意國道5號路邊的狀況
PS:大部份的警察是真的有在做事也很辛苦的,好警察還是在存的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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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內容已經做些修正,將一些不合適內容做了些調整也更不想造成誤會
所以特別強調此文只是將這過程寫下來提供參考別無他意,也請別斷章取義了
我寫這文只是希望不要有其他人跟我遇到相同的事情而己
另外能提供資訊給一些不熟悉連續開罰規則的朋友們也算是種協助
針對超速之情形屬實也會繳納罰金結案 (說了N次嘍...)
所以看文的人請看清楚我繳納也接受開罰
相信大家都會有被開罰的一天,國庫也都是靠大家來幫忙的,所以別再酸言酸語嘍
我文章的內容在寫什麼在表達什麼請先看清楚了解再來評論好嗎,都在回一些不知所云的東西(其實也不需要回文什麼)
如此文造成您的不悅或是引起您的壞情緒,這也不是我本意更無不承認超速之情事
所以文長甚入、不喜誤入... 我沒強迫您所以別造成雙方的困擾或是假正義,也別吃撐了回酸文
如果真要接受批評指教的話,我只接受那些從未觸犯交通規則也從未粗心過的人的指教
如果您不是的話,就請別造成您我的困擾了
所以不喜誤入,相對的我也不會跑到您家裡去撒野的
網路世代"酸"不是唯一王道… 好嗎!
tghc06 wrote:
這裡偶爾會有警察會執行,速限90. 但在100以下都算安全可以過關
網友說超速與龜車都會破壞車流, 我倒覺得超速比龜車好多了,龜車真是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