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sslai wrote:
我想,下大雨+保持一定距離就是最好的方法
如果堅持跟視線良好一樣,保持不是很安全的距離
那就沒救了
很多人定點也不打雙黃登,討論這種有用嗎?
突然爆雨是真的看不見前方10M外車輛
閃雙簧可以接受,不要亂變換車道就好
好啦,
假設你跟前車有100公尺的距離啦,
時速不用高,
80公里就好,
每秒鐘行駛22.2222公尺,
換算下來,
你只有不到5秒的時間要去判斷前方是不是有事故,
給你3秒鐘時間判斷好了,
你剩下2秒要去做閃避或急煞的動作,
你確定你來的及???
要是前方的雙黃燈一開始就讓你判斷為事故,
你還有5秒鐘的時間可以做閃避動作,
懂?
CrazyShark wrote:
要是前方的雙黃燈一開始就讓你判斷為事故,
你還有5秒鐘的時間可以做閃避動作
問題不在閃雙黃燈, 而是"持續"閃雙黃燈, 閃一陣子以後
如何能夠知道前方是真的有危險還是假的有危險?
剛剛很快查了一下, 台灣找不到罰則,
美國有2/3的州在行駛中未有緊急狀況使用警示燈有罰則
1/3的州沒有規定, 但是一般不建議在惡劣氣候下閃雙黃燈
英國法規(116條)禁止在行駛中前方無障礙時閃雙黃燈
有在國外開車的要注意不要養成這個習慣, 被罰的機率頗高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