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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開放後..是得是失

雖然短期內可能無法解決,但以一部重機要佔一個汽車車位,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或是其他市中心,都是不太適宜的作法吧...

以美國來說的話,機車可停機車格、汽車格,可能是重機較多吧,機車格畫的很大
停人行道是違法的,會被開單;看到歐洲可以停在人行道上,我還蠻驚訝的!

沒有想好後面的種種問題就開放,導致目前問題一堆...

yuchihwan wrote:
undefined我騎重車但只要台灣警察一天不嚴厲執法
我就會繼續違規,因為有時是情非得已(晚上經過林森北路時)
警察不取締我就會繼續鑽我的車縫,危險與不危險的判斷是我違規時的參考
畢竟是要安全的到達目的地
要達到神人的標準
我坦承我做不到
當有一天台灣開始像國外一樣嚴罰時
因不讓荷包大失血
我才會守法
試問有到國外開車的朋友,你們敢違規嗎?
我曾超速被罰12萬
從此不敢再超速
台灣呢?
警察鬼遮眼
你不違規並不代表你處在安全的路況上
你不違規也不代表不會被公車 計程車 憋
在台灣沒理由讓我不違規
畢竟我真的不是神人


對於這種觀點,我就100%不同意了

情非得已?那只是願不願意去遵守而已
這種大剌剌的擺明自已就是要違規,跟前陣子那顆在隧道內衝上百公里的老鼠屎也差不了多遠了
危險與不危險是違規時的參考,那麼造成別人的危險是否也在你的考慮之內?
如果你認為台灣沒有理由讓你不違規,那就請你把車放家裡,走路吧!
你的違規多多少少都已造成他人的危險,哪天你被汽車撞到還是怎樣,最倒霉的還是對方(如果對方沒有違規的話)
*台灣的不成文規定,事故幾乎都是大車的錯
會違規的心態,到哪個國家都是一樣的,君不見在美國開車的中國人,有的還真是比誇張的!

希望被其他的駕駛人尊重,但自已已經先...,那就沒有理由怪別人瞧不起你!

希望大家騎車時,能夠多遵守交通規則,維護好不容易才開放的路權
dajiro76 wrote:
不好意思!這跟國土面...(恕刪)

我想有關是有關吧,但那個算的是一個平均數 ( 每平方公里有的量 ),
台灣跟外國的機車密度真的差很多,
( 純看外國那些相片再看我們的路況 )
而歐美國家也只有義大利騎機車的最高 ( 密度卻還比日本低 ),
所以就道路使用上我覺得他們沒有太多機車與汽車擠的問題。

我個人是覺得重機能上快速道路是個長途旅行的便利開放,
但不曉得國外是不是線道比較多,這樣汽機車間比較沒有衝突跟安全問題。

但在一般市區而言比照汽車就變得很奇怪了,
在還沒有什麼重機前,機汽車就經常擠成一團了,
路面又常常坑坑洞洞更加危險,
等於說在台灣重機是走變相開放。

停車格的話是該重新規劃,雖然族群數量還不多,
但比照汽車停汽車格收費真的很腦殘。

另外再回到基本問題就是我們的交通法規都是參考用的嗎,
不合理也不修正、交通亂也不好好抓
lingi567 wrote:
就算是汽車的路權機車...(恕刪)

這麼生氣= =
我是沒有看到什麼好處在眼紅阿
騎車對我來說永遠沒有坐在汽車裡舒服、安全

只是說人家不開放也在要求開放
開放了又說沒有機車的便利

機車畢竟是機車
沒有外殼與空調的機車又不只有重機

而且其實真的不用這麼辛苦啦
沒人逼阿~

開放重機路權根本沒差
有影響到誰???
反而重機上快速道路更要小心 4輪駕駛某些眼紅的會做出危險動作
重機跟其他在路上危及旁人生命交通工具比起 為不足到
北部朋友們~
是否有想把這些駕駛脫出來打的想法..
公車
計程車
砂石貨櫃
大型資源回收車
貨運行車輛


天天在殺人阿~幫幫忙
不能佔用慢車道是指什麼意思呢?
意思是掛紅牌車不能騎在慢車道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路上一堆汽車,計程車不也都龜在慢車道,
那這樣不就不算是比照汽車的方式辦理了,
到底不佔用慢車道是指什麼?

其實滿多規定我覺得都滿矛盾的,
像是既然是機車還不能走機車專用道這樣...
akau wrote:
不能佔用慢車道是指什...(恕刪)

不是的,是不能一直騎在慢車道,臨時停車、停車、轉彎之類的還是能行駛。

相關法條在這: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38011&ctNode=11435&mp=1

我發的一篇文章最下面也有相關連結,
http://www.wretch.cc/blog/zetaoku&article_id=4465833
是政府法條的公告跟宣導手冊及影片。

政府真的沒在宣導,我看 Yam 新聞的生活版也沒有任何有關重機的新聞了,
新聞專輯最新的新聞也停在張菲......
http://news.yam.com/focus/life/11918/
我甚至找不到 CRV 跟 重機的車禍新聞。
總之國情、地理不同…停紅燈不能同車道併排停實在無言
有人說要號招一批車突顯出此一問題…若有媒體報導相信會引起重視
若向loliwo周轉最高可10天一期一期約20分借個10萬塊就拿8萬本票簽12萬十天2萬利息
弟目前是有照沒車

看到大家這樣討論

是要逼大家因為政府的怠慢(還有施捨的心態)

還要再走上街頭嗎?

非得要用下下策的手段就是?
沒車的 就沒差
有車的 當然是 [得]

沒車的當然是沒差@

因為~ 你本來就會在高架上遇到交通隊騎重車的騎上去

難道!!!你看到條子騎重車 會憋他車 會覺得他不爽 礙眼嗎?
還是 遇到條子 就不滿追上去?@@@@

所以沒差! 因為你本來就會遇到重型機車在高架橋快速道路 只是現在多了一般民眾考駕照買車的使用者~~

至於有車的! 那就是多個選擇! 天氣好 或是單人 或是沒有開車必要時

況且 重車 還是比汽車來的省油

我覺得 絕對是 [得] 或是 [沒差] 根本不會 [失]

別再小心眼了 會 失 的 人


xavier wrote:
對於這種觀點,我就100%不同意了

情非得已?那只是願不願意去遵守而已
...(恕刪)


對於他的觀點我100%同意

你有沒有試過完全守法卻被人撞斷手斷腳?

沒有嘛對不

看看電視上多少枉死的人,那種新聞幾乎每天都在報

所以我覺得不去守法而把安全的責任交由自己是正確的


隨便舉你一個例子

你說沒有情非得已只是願不願意去遵守而已嘛

那你試想假設你騎小綿羊遇到紅燈想說乖乖的停在停止線前

你的速度絕對可以停下來,可是你聽到後面的砂石車尖銳煞車聲一直傳來眼看停不下來要撞上了

請問你會堅持乖乖停在停止線前期待他停的下來

還是往前移動超過停止線?

諸如腦殘政府的汽機車跨時代分線措施所造成的諸多危險情況

例如說機車只能走機慢車道,機慢車道有公車停靠嘛

前方公車停下來你只能乖乖停下來聞廢氣就算了

你不能超車因為一超就是禁行機車

問題是後方又有公車停靠,你被夾在兩或三輛公車之間,

而且後面那台一定不會跟你保持安全距離〈你住過台灣就知道了〉

你會乖乖的違規超車離去還是停在原處聽著後方的公車他的氣墊式煞車在你後面一直放一直放?

知道我說什麼的網友就知道當時會有多恐怖

後方的公車司機也不是故意一直憋你

因為他停靠站本就會一直踩踩停停煞車

外加後方公車靠你超近時他根本看不到前方的機車

萬一他客人上下完後起步沒看到你以為你超車離去了

一從公車站起步就把你輾過去你要嗎?

請問你要去賭人家會不會很小心你、注意到你、看到你

還是把安危操控在自身?

所以我在這邊鼓吹各位自己的性命最重要

若有需要請盡情盡興地違法,

妳出事痛苦的是親人

政府或網路上的正義魔人不會給你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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