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ward wrote:如果被害車主有被傷害...(恕刪) 過失傷害看當下的情況如果他空手 那麼你也只能用空手去制伏他之前有個小偷反被屋主勒死小偷持刀 警官認定 屋主以經制伏小偷把他勒暈以經超過了自身防衛的標準了被認定防衛過當被依過失致死起訴所以這點真的很難去認定
bulibi wrote:明明就是砸車男有事...(恕刪) 不要懷疑 這就是01這版的超級病態風氣!老是有一堆要求影片前100分鐘的前因後果派魔人!他們只要看到逼車砸車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要檢討被害者整天就在那邊有因就有果 不然對方絕對不會怎樣又怎樣!明明這影片就很明顯是插隊垃圾駕駛的錯但就是能怪到被插隊駕駛那邊 真的很無言!等等就會有人出來指責為何要按喇叭 讓他插隊會怎樣嗎?為何不懂禮讓 八啦八啦的屁話都會出來!從某些人偏袒砸車者的回覆來看就能看的出來這些人大慨開車方式也跟砸車者沒啥兩樣一定都是那種愛插隊 被按個喇叭就會路怒症發作的暴怒哥!前因 就是插隊被按喇叭後果 就是不爽去砸車請問這前因難道是被害者的問題嗎?還是說每個人插隊不成時 別人按個喇叭 就能去砸對方車??砸了車後再來理直氣壯的說:因為我想插隊 被按喇叭 有了這個前因所以後果就是我能夠去砸對方車??
行車糾紛言語衝突再所難免,但是激盪成情緒暴走失控,又以行動出手砸車,而被行車即時完整錄影,爾後變成最佳呈堂供證,除了要上警局筆錄甚至出庭,高額違規交通罰金,並賠償修車損失,再記上毀損等前科,值得嗎?到案時別又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理由一拖拉庫,什麼憂鬱症妄想症全搬出來,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咧!開車一但用上情緒,危險並不只有你,而是禍害眾多無辜用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