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市長您好:想請問您交通違規檢舉將近1個月了都沒消息,這是正常的嗎?(永康分局)
政府立法規定檢舉人7天內提出檢舉,檢舉信卻在警局躺了一個月卻沒下文???合理嗎?
善化分局的動作愈來愈快了(讚)
您好: 您於104年4月29日來信反映之事項,茲將查處結果初步敬復如下: 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您提及「車號:H97-XXX 於104\/04\/29 12:50行駛於新市區復興路往南與中正路口,騎乘中使用行動電話」一事,本案現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掣單舉發中,查處結果擇日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另行回復給您。 倘您對本案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案承辦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警務員黃XX聯繫;聯絡電話06-5810885,將會為您詳細說明,再次感謝您對交通安全的關心與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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