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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擦撞賠償這樣合理嗎?(5/4更新現場圖)

送交通裁決結果出來後再談吧
大家都是看這個
提告法官也是會參考這項結果
如果警方的交通事故圖畫的是你已經切換車道
那你責任就會比較小
另外就是撞擊點
看是在右前側或是右後側
如果是右後側或是剛好旁邊
那就是他的責任了
不用太急慢慢談
警方寫的東西只是初步研判
不代表一定是結論
裁決出來不滿意也可以提出申訴
不要白白被坑
這種垃圾人,社會上多的是,分享我自身也很幹一次經驗
當時是十字路口停等紅綠燈,確定綠燈後起步,走走到路口快一半時,左側突然出現騎腳踏車國中毛小孩,
就是腳踏車擋水板翹的比人還高那種毛小孩,因為我綠燈起步後路況不是直線,需立即順著路況向右偏行,
在左眼餘光發現闖紅燈的毛小孩衝來,本能反應踩煞車+愣住(有夠雖小),就這樣,我的Z版小黑Altis保險桿左前方
+保險桿前方偏右一點+引擎蓋上方被毛小孩留下印記,過程中毛小孩有微微飛起約一公尺高吧,之後就落在我
保險桿左前方處"一米內"。
因為是在市場附近,所以來往的人還蠻多的,在車上愣了幾秒後我就下車了,雖然被撞心理很幹,但基於人道
關懷我還是必須上前關心一下 我:紅燈你怎麼還衝過來,你人有沒有怎樣 毛小孩:搖搖頭 我:我叫警察,等等去
醫院檢查看看 毛小孩:又搖搖頭,說沒關係,不要叫警察 我:= =你是闖紅燈怕家人知道後...但基於自我保護,當
下我也通知了警方。警方到場後現場量測完,我告訴警方事發的經過,警方詢問毛小孩是不是你闖紅燈,毛小孩也
承認,因毛小孩只有14歲,依例問毛小孩家裡電話,不過家裡沒人,再詢問毛小孩有沒有其他人電話,怎麼都回答不出
來,沒辦法之下就請毛小孩在筆錄上蓋了手印。於是,我被撞,我還載著撞我的人去醫院,我還付了錢,還載著毛小孩
回到家,下車後還叮嚀他要小心點,真他奶奶的淦,雖小遇到14歲的,被撞還要負責包套。事後更淦的是,基於台灣人
與生俱來的善良之心,我還買了水果去毛小孩家給他吃。
在做了買水果這種蠢事後,我收到一份調解書,還想說,雖然我是被撞,不過如果保險可以理賠對方的醫藥部份,
在大車的道義上,我認為是必須的。於是我約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員一同前往。
調解當天毛小孩一家連同毛小孩好像4還5個吧,我則是跟理賠員兩個。再來在調解過程中,讓我看到了人心真
正醜陋的一面,調解一開始,就能感受到對方是將自己設定在為被撞方跟似乎要趁機撈一筆的感覺,首先一進場我的
眼光便馬上被毛小孩吸引過去,去醫院當天我記的是手腳擦傷,怎麼事隔沒多久就越包越大包,還一直強調現場筆錄
不應該給一個14歲的小孩簽名或蓋印(擺明是來要錢的,因事後全由保險負責,便未再去查明筆錄法律效力)、再來
跟我說有去估價說牙齒一顆要幾萬,總共要做幾顆(因毛小孩有顆門牙有斷裂)、過程中有調委問毛小孩事情怎麼發
生,死小孩馬上指著我說"就他撞我"(淦,這你也說得出口,看你一附就是沒家教的野小孩樣,因事後有去過毛小孩
家,我能明顯感受到毛小孩家家庭教育觀念的薄弱)、最經典的一幕,毛小孩明明手是擦傷,當天卻包的跟骨折一樣
調解過程中不知道是那根毛不對,還是金剛附體,居然能站著靠雙手撐在桌上身體往前支撐著,更經典醜陋的是,我
發現一隻手在撥著毛小孩,應該是在提醒毛小孩,你手現在是骨折的,趕快放下來,就在此時,金剛也同時退駕,毛
小孩也意識到他手現在是演骨折狀態,趕緊縮手,旁邊撥著毛小孩的那隻手,正是他老母(淦,家庭教育徹撤底底失
敗)...雖然我是被撞方,但因我當時並無行車紀錄器,又恰巧那個路口也沒辦支,加上遇到這樣醜陋家庭,也深怕
日後奔波地院的麻煩,在保險可以處理的範圍下(我並未出到錢,只是車子輕微受損自行認賠),趕緊和這一家斷絕
往來。
在此事件後,我深切體驗到幾點
1.行車紀錄器一定要裝
2.除警方筆錄外,自己最好能將現場狀況完完全全記錄起來
3.筆錄不代表責任歸屬,就像我一樣
4.我深信,這年頭如果敢,你就贏一半,如果說話大聲,氣勢就佔上風
5.像我怕麻煩,選擇吃虧了事,如果不怕麻煩,大家法院見

我覺得對方擺明覺得你好欺負,就先嗆明"並說我肇事原因較大不建議我走法律"
事後該如何做,我認為最主要還是在於你的心態


wjenny1492 wrote:
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恕刪)
小小阿宏 wrote:
這種垃圾人,社會上...
在此事件後,我深切體驗到幾點
1.行車紀錄器一定要裝
2.除警方筆錄外,自己最好能將現場狀況完完全全記錄起來
3.筆錄不代表責任歸屬,就像我一樣
4.我深信,這年頭如果敢,你就贏一半,如果說話大聲,氣勢就佔上風
5.像我怕麻煩,選擇吃虧了事,如果不怕麻煩,大家法院見
(恕刪)


筆記,人性醜陋面
辛苦您

小弟3月底,直行車被路邊併排車撞
還好撞的不大力,深感保險重要

行車紀錄器 加 現場用手機/相機各個角度都拍
行車記錄器有跟沒有 就很明顯的例子 22樓 變要調閱路口監視器.小屁孩騎腳踏車就屬"慢車" 不屬於無敵行人.只點可以壓著打
故意裝傷若可以.一大堆要當兵都可以辦驗退了.沒醫師診斷他要包頭包腳包成印度阿三是他的事.法官只看證據

至於樓主個人建議你事故7日後可申請現場圖.(我看就這幾天了吧?)

到時再PO上來.比較有公信力.片面之詞.難免偏私

yms27 wrote:
行車記錄器有跟沒有...(恕刪)

我是屬於比較怕麻煩的
深怕日後如果走到要跑法院
會為自己生活工作上帶來不便
所以雖知對方擺明在趁機敲詐
但當時也並沒完全被牽著走
(我相信他可能也怕走法院)
他提多少是他的事
因當下有保險理賠員陪同
主要還是交由理賠員去談金額
我的前提我不會拿出任何錢
但我所要說的事
遇到這種事
你能跟他耗嗎
或許跟他耗下去
最終的結果是對你有利的
但不也會搞到自己焦頭爛額嗎
社會百樣人
再爛的人都有
你是無法想像的
但該如何做
你心裡也該有一把尺
並不是讓對方予取予求

事情過後
行車紀錄器該裝還是要裝
保險該保就保一保

我也遇過類似的。
我綠燈左轉撞上"在馬路上等小綠人"的行人(當時酒醉中)
當下也是"幹"我撞到人了。
趕快下車察看,打電話叫救護車,等警察作筆錄。
對方先送醫院,我到時比較晚,想說人怎麼沒在急診室,救護車居然門口放人在輪椅上就走了
後來,對方是做工的,健保卡也失效,急診費我全額繳清
當場,警察就問他願不願意和解,對方就OK簽名。
我也當下鬆一口氣?!還包了2K給對方休養用
BUT,對方老闆?!1週後打電話給我,扯沒法做工,腳腫起來,問我有沒有保險。
我當下就想好,我出第3人給對方,補貼下。
記得老闆好像是要求10天工資(15K),理賠那邊不太願意,
後來就8K成交(全保險出+另外還我急診費)。
不是當事人都喊得特別大聲。XD。
2015/05/04 PM10:12 更新現場圖

還望前輩們指教 m-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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