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尼爸 wrote:有些酸樓主的也真好...(恕刪) 那你以後遇到就不要報警,反正警察來也是隨便做做警察的話隨便聽聽,你可能也覺得警察隨便畫畫現場圖。警察做筆錄你也不要簽,反正也是隨便做做。記得啊,以後發生事情要直接聯絡檢察官來處理喔。
如果計程車所處位置是路肩(白線寬度為15公分)那這件看起來像同車道機車違規超車依我個人看法是機車要負大部分責任但是之前跟保險公司人員接觸說這樣的車禍公司方面是以右轉汽車負7成責任結案不知道不同地區的保險人員會不會有不同意見要問你的保險公司即便機車只要負3成責任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小蟲爸爸 wrote:轉彎車要往右轉(往Mister Donut那個方向前進),右邊紅色道路轉彎處上有一台計程車,我的車已有打燈右轉,計程車有看到停下要讓我過,到我車頭已經轉過去時,我車頭已偏,這時有一台機車從我右邊衝出(就我跟計程車的中間處),因為當時我車速很慢,還是碰到他屁股,然後警察就說我要100%負責。...(恕刪) 不是本國人國語還這麼好又開賓士不簡單轉彎車100%是沒錯車主有意解決也很好只是機車不肯合解有點麻煩了
本人原港籍來台10年,有身分證,但身分證上數字中其中有5個0,很容易被辨別。原廠估價修理費用大概是四萬五萬左右,對方的機車修理費用與看診費用還不知。後來有後車提供行車紀錄器證明當時他們是一群人三台車在我後方,其中兩台從左邊繞過去,他從右邊鑽我跟計程車的縫,然後跟我碰撞。之前問交通隊說那段路算路肩但經台中市政府提供,該路路旁,不算路肩,也不算機車道,不算慢車道,但是可以走,叫綠色運具專用道,但當時對方機車也不是在車道內是在我後方。前前後後我有打四通電話關心一下,因為初判表還沒出來,對方大概的意思就是要我負責100%,希望我不要出險,因為如果出險後判出來不是100%他就要付錢,重點是對方一毛錢都不想出就是了,不然就走傷害刑事這條路。至於對方有沒有想大開口我還不知道,因為對方大概只有說道修理費用他那邊希望我都可以處理,其他的沒說。另外回一下樓上,警察後來有看記錄器才信當時有計程車,但事後的補證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初判?其實說到底,出了事要負責,這道裡我又不是不懂,一樣那些話,買保險就是希望真的有了什麼意外,兩造都可以好好解決,不然我買保險幹嘛?替保險公司省錢我是可以獲得什麼??我也不懂移民來的犯了什麼罪?警察態度就很差,一付我說什麼都是想逃避責任,同樣樓上那些話,說些不客氣的,我保險七八萬都買了我是要怕啥?省保費..?別說笑了...也沒說買了保險就可以亂開車whathell wrote:嗯.. 沒錯.還有...(恕刪)
小蟲爸爸 wrote:本人原港籍來台10...(恕刪) 出險吧,都保險了,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吧說到肇責,講到路權,試想一下如果今天樓主後方的車是一台汽車,在樓主已打方向燈並正在轉彎時,從後方切右側超車鑽縫過去,結果發生碰撞各位認為肇責算誰的??講到路權,機車都希望比照汽車,一有肇責,就說機車不能比照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