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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遲到!闖紅燈撞死導護阿公 2女重傷


速聯瑞德 wrote:
省道台一線雲林莿桐路...(恕刪)




恐龍表示....終於有戲可看又有紅包 你做得好 , 可以得到交保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這應該不是過失致死

因為他闖紅燈是蓄意的,為了不遲到,所以要闖紅燈

蓄意的闖紅燈撞到人,應該不叫過失吧?

marco波蘿 wrote:
就因為怕上班遲到, 所以可以闖紅燈
不顧行人安全?


被檢舉還可以大言不慚罵人正義魔人...
他是闖紅燈,但不是故意要撞死人。

法律就是這點麻煩...

那個故意殺人的鄭傑到底能不能蹦掉都未知數...
鳥兒在歌唱,花朵在盛開,在這樣的日子裡,像你這樣的三寶/邪教徒,就該被地獄業火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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