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宜蘭人FB有鄉親被拍到了所以這幾周我都保持50~60M的距離(因為我都是離峰時間走)視覺離前面的車好遠,感覺50m真的有必要嗎?純分享:http://www.radarway.com.tw/newsDia.php?id=475
遇到路隊長真的很令人抓狂,尤其又是要趕時間的時候明明標示速限90km, 就是有一些人開70-80km上下車距約保持2台車即可, 有些車也是不怕死也不怕賠到死, 已經開90以上了還跟得緊緊(約莫1/3台車距), 是想飆車嗎還有很多貨車也是開得很慢, 有沒有辦法立法檢舉這些鳥人?
yuen9999 wrote:不塞的話,就會放長一點(3-4台車距?!)...但50m(相當8-10台車距),我個人認為是太長了些....(恕刪) 我覺得這是為了發生事故救災用的才有足夠的空間可以移車讓大型救難車輛可以進入隧道甚至避免連環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