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這樣的車禍怎麼釐清誰的責任?

最近這幾天在準備要不用送監理站進行重新評估了,
有沒有大大可以再提供建議的呢??

因為3千重新評估費用花下去,
最好的結果就是主次因重新異位,
但最差的結果是第三方變成沒有責任(%),
而我依然在主因第一順位,
負擔就又更重了,
麻煩高手提供建議,謝謝!!



jyl527 wrote:
如果街景圖與現況同...(恕刪)


請問大大,不知道真的是可以不計陸橋嗎??
目前第三方不認責任,他認為只是為停而且他不是第三車車主,
所以申請重判機會大,
不知道就您的經驗是否真的有不計陸橋的先例?

謝謝
告對方過失傷害,或許你可以完全不用賠

豬龍雞 wrote:
告對方過失傷害,或...(恕刪)


我也想告對方過失傷害阿~~
但是真的法院會受理嗎?
聽說檢察官會說這小事情怎麼不和解就好?

另外,我跟他的路寬測量之後相同,
我方是陸橋下單行道(或迴轉道),
對方是單線雙向車道,
這樣請問路寬相同之下路權單行道會比較大嗎?

還有第三方,表明不想認帳一起處理。
只要你有醫生證明,不論多小的傷,就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刑事案件)
過失傷害乃告訴乃論,必須於六個月內提出。
直接跟警察說告對方(違停一併告)過失傷害,取得報案三聯單即可
警察會幫你移送法院...
無論多小的案件,只要你提告,法院就必須受理,
當然檢察官和法官都希望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
只要你提出過失傷害,對方及保險公司通常態度會軟化

因為過失傷害屬刑事案件,會有判刑的壓力,而車損屬於民事案件
最多只有賠錢而已,如果沒錢還,還可以跟法官要求分期付款(展現誠意)
ex.20萬分20年償還...
如果我的狀況是雙腿小部分多處擦傷,
跟肩膀韌帶挫傷需持續治療的話,
提過失傷害對當事者還有保險公司會有效果嗎?

因為當事者或是保險公司的感覺似乎不太在乎的感覺,
他們應該也知道我有權利提這部分,
但是感覺好像不痛不癢的樣子,
目前我還沒有去提出,
不知道這樣的傷勢提出對他們會有壓力嗎?
案件成立判刑機率大嗎?
我目前初判表是事故主因,
是不是最多只會判一個月或是不成立,
所以他們沒感覺???

謝謝
1.這個交叉路口,是立體交叉路口.不是平面交叉路口。
2.用車道寬度對上街寬,來論幹,支線,這是你的初判表給你的結果,所以你是道安102條1項2款。
這是道安102條2項部分條文 ......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
3.至於以車流量來決幹支線,這就要靠你自己了.
4.違規停車的責任,因為非重傷或死亡,所以不大.
5.交通隊的初判表,車鑑會的鑑定,甚至未來法院的判定,都是以 道處及衍生的標誌標線及道安為基礎來的。
這是我的看法,我認為你不是主因,應該是二順位。至於對你有沒有幫助,那就是你對別人看法的取捨了。
感謝您的回覆,
想再請教您,
如要依您認為我應屬該事故之第二主因,
我該如何舉證或是採取哪些作為,
使自己能從現況易位為事故第二主因,
再麻煩前輩指教,謝謝!!
當局者迷? 旁觀者清?
不是前輩,不必客套,我把 我知道跟認為的 回覆給你. 有用沒用,取捨在你.因為你是當事人,所以我對這事的看法,就到這次了,剩下的就要靠你或別的人了,希望有幫到你.

1. 事故點在交叉路口,能用的上的是 道處48條 道安102條.
初判認為兩條路一樣大,所以 ''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我並不這麼看.
警政署公佈的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 8- (一) -(9)如為交岔路口則其狀況:路寬...…等。
以車道寬對上街寬認為一樣大,並不合於比較基礎. 你那段建國南路是兩線道,那一截三福街是單線.
我認為的是 道安102條1項2款"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

2.車流量我不知道官員們是如何測量的,你如果知道,可以就可以去測量,如果你也不知道,那就參考 標誌標線226條.
如果真的量出來車流量大小,那麼幹支線也就確定了.就更明確了.
只是,很累,還不如在法的基礎上去確定你那段建國南路是兩線道.

用我的白話講,建國南路就是兩線道,不論高架的正投影是做什麼用途,不然你對向的建國南路(北向南)是什麼路,不也是建國南路嗎.
建國南路(北向南)與三福街才是車道數相同. 你這邊,車道數是不同的.

#9 老大 已經寫給你了" 如果是對初判表不服,你可以去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自費3000)對鑑定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覆議(自費2000) "
建議你把 "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 " 看清楚,沒幾條.

有關的法規沒幾樣 .祝福你.

感謝各位回覆,
本想自己先申請法規鑑定,但有里長指示如果有走法院再跟法院提出鑑定,可以省下三千元花費,
而保險公司一心【只想找我處理】,對於第三方他只說對方不想處理,所以找我跟他70/30分攤,

我不想落入跟保險公司的遊戲當中,而加上自己當時有受傷,
因此向交通隊提出對方跟第三方的過失傷害,希望車主跟保險公司能態度軟化,
而第三方能出面處理,目前已經距離提出過了一周了!
卻沒有任何人跟我聯繫此事件,
不知道對方、對方保險公司、第三方違停車輛、
是還沒接到警方通知,還是也希望跟我打官司,
這我就不太懂了,我只希望有錢人BMW車主可以跟保險公司溝通,
不要怎麼硬的要我處理就好,也沒有要卡油獲利的想法。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