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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3新北大道馬三!!踹車雙煞!!好兇喔!!

應該晚上就看到新聞了吧?
應該晚上就看到新聞了吧?

電影對白:

因為對方駛駕在十公里前就超我車,我現在只是給他一點教訓
不對!

對方駛駕小時候騎腳踏車時惡意逼我的腳踏車,三十年後回敬他剛好啦!

不然叫駕駛拿出三十年前的行車紀錄器來證明之前有無過節
又是想紅的二個天兵,到時在警局時,一定跟小孩子一樣求繞的

而且說不定連罰單都繳不起

硬要說是路邊分隔島帶壞他的

看那二個人的嘴臉,就算是混的,也是最小咖的那種泊車的而以

linmem041 wrote:
PS:同事怕被對方找碴!!一直不敢報警!!!我能幫的就只有讓他們紅了!!!...(恕刪)


其實還有一個更簡單的
直接檢舉跨越雙白線

linmem041 wrote:
同事在新北大道上~遇...(恕刪)

好帥!

我只想到向前開把人撞倒,GTA5玩太多的後遺症。
最近電影都不太想看,因為行車記錄器影片都還比較精彩呢
右邊皓呆
左邊的看起來肢體協調性有問題


paco8822 wrote:
右邊那個黑衣服的看起...(恕刪)

wecotu wrote:
違規還逼車,警察上班囉!


幫推高
警察大人辛苦了
迅速逮人做給大家看,讓民眾安心。
告他等他出現在警局時就苦苦哀求饒了...........這是八九不離十的事實..........告他吧.....車子要版金.....精神傷害.....微害自由.....公然侮辱.....暫停機車代轉區.....紅燈時往前移動後輪超停止線......這些他就倒了.....告死他吧.....小弟我在路上看到馬三都會怕是屁孩......
檢舉上萬件,天天在查車籍資料,沒看過這麼誇張記錄輝煌,應該要直接扣車註銷牌照,
車主沒錢繳就強制管收.




death63 wrote:
喇叭是警示作用,按久了,感覺會是挑逗
看影片馬3前方已經沒路了,所以會往你這邊擠
讓一下不會少根毛或是耽誤太多時間



攔人就是不對,踹車更是沒品,真的很建議提告!!讓這些人知道開車還是有禮儀的!!

順便打岔一下,大哥,用挑逗這個詞感覺像是在勾引、調情......

用挑釁這個詞可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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