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癡設計無誤!!!!!!!!!在台北市大度路也是有這樣的設計 只是他沒有闖紅燈照相但在初次經過 巧遇轉紅燈時 依然被紅燈嚇死 若緊急剎車 保證被後車撞到後來知道它是每天早晨七點轉換 之後就特別注意 沒再被嚇到為此 寫信給市長信箱市長信箱回信大意是這樣子的"它就是這樣設計 用路人在閃黃燈路段本就當減速慢行 誰叫你開那麼快 以致無法反應?""若設計成閃黃燈 變成綠燈 那另一條交叉路 也必是轉成紅燈 一樣有問題"我想啊就不能恢復成一般十字路口的動作 從閃黃燈變成連續黃燈 再轉紅燈嗎?答案依然是"設計就是這樣!"
一邊閃黃燈另一邊應該是閃紅燈是否可能為了避免同時都先變綠燈造成用路人有安全的疑慮所以才全部都先用跳紅燈的機制讓雙方都停下來然後再變成其中一方是綠燈可以通行的機制進行正常動作只能說樓主的時機太巧了應該要去買彩券了....XD
這種有閃光的算是讓你有感覺,還可以讓你保留證據,申訴有門,最可惡的就是大馬路主幹道調整成閃紅燈,旁邊不遠處再搭配攝影機全時錄影,等到外地車經過時就把影像擷取成相片,讓相片看起來是闖紅燈,然後再過兩個月罰單再寄給你,你的行車紀錄器早就沒當時資料,以前新竹縣寶山鄉在台三線就幹過這種事,一面叫大家來新竹玩,品嘗客家美食,一面警察亂開罰單爽爽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