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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三寶 7928-TU


厚素共 wrote:
怎麼還閃大燈閃很大!還PO網?...這...寶哥喊抓賊?...(恕刪)


寶哥喊抓賊...我笑了

DGEs@01 wrote:
三寶哥 不論你是要找...(恕刪)



老大你是PO來取暖嗎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吧 而且都寫個慢和倒三角符號

實在是忍不住想跟版主溝通一個觀念

1.
台灣很多地方的道路設計很莫名其妙.
例如你圖中貼的地點就是.
地面上並未清楚標示先後順序.
(倒三角標示 ?? 一閃即過. 而且駕照考完就還它了)

很多時候
誰先誰後好像只能各憑良心(左方車讓右方車?).

萬一真的 a 到了.
台灣的法律多數就是雙方塗牛屎結案
(保險公司也不是慈善事業)

2.
沒號誌的地方
只要不是有明確的 支/幹 線.

不管左邊右邊

個人的做法是
只要能從駕駛座看得到對方的車頭時.


我會讓對方先走.



就是開車而已
實在沒必要做到寸土都不讓.

DGEs@01 wrote:
三寶哥 不論你是要找...(恕刪)


都把別人的車牌號碼直接po出來.罵別人三寶..

在被網友導正後,

你真的覺得你有錯嗎???????

你真的知道自己錯嗎???????

要認錯,不是嘴巴說說.

別人的車牌都被你直接當標題,

你要認錯,就把自己車牌打出來.

這樣大家看到這車牌,才知道該離的越遠越好.

你這樣才是真認錯.

就路權來說

你是支線 他是主線

應該是你要讓他

而且他原本就是走外線

也不是故意要來擋你

至於你說的
DGEs@01 wrote:
連續變換車道 換車道不打燈 惡意逼車 沿路未行駛於車道


都沒有發生

沿路未行駛於車道

是因為你開到2線的中間了

是我也會偏右

然後心想 "遇到怪人了,離他遠一點"
現在考照是都不用考交通規則以及標誌所代表的意義嗎?
還是已經淪落到不必用雞腿換,拿棒棒糖就可以?
9543 wrote:
現在考照是都不用考交通規則以及標誌所代表的意義嗎?
還是已經淪落到不必用雞腿換,拿棒棒糖就可以?)


法規85分及格,可能剛好「讓路標線(字)」這題樓主答錯了。

駕訓班的「道路駕駛課」沒有完全落實,現在行車記錄器便宜,
建議以後應該繳交考生的一定時數「道路駕駛影片」,才能取得駕照。
DGEs@01 wrote:
三寶哥 不論你是要找...(恕刪)


樓主,你有點誇張...
你要不要先把地圖check清楚再來畫行車箭頭?
如果我沒記錯,那邊的標線有重新劃設過
我先幫你check重劃

標線重劃前:


標線重劃後:(現況)


以現況來說
首先樓主你一開始開在白實線右側
一般來說你要開在白實線左側,因為你是汽車,沒有要路邊停車或右轉原則上不能開右邊

OK,就算你開在白實線左側
以現況標線來看,你們一定會交會
但重點是這與你po的地圖(標線重劃前)有很大差異

如果以你弄的地圖來看會變成對方有變換車道
但現況的標線是對方並沒有變換車道到你的車道(所以不須打方向燈)
而且你還有讓的標線需要禮讓對方

路權上對方大你很多很多


所以你說對方是三寶我覺得太過over


頂多對方在之後之後靠白實線右側沒有打方向燈或靠邊不明確而已
DGEs@01 wrote:
切完你要再往路邊靠也不關我的事, ...(恕刪)

對方有路權所以不是切...觀念規則要修正。

DGEs@01 wrote:
但是都不注意周圍來車 直接急踩煞車切路邊 也不打任何燈號 非常危險 ...(恕刪)

因為你狂閃大燈,對方似乎以為有什麼緊急事件...研判靠邊納悶中!

DGEs@01 wrote:
我只想警告 你這樣開車很危險! ...(恕刪)

其實整件事最危險的是樓主,交通規則駕駛行為明顯有偏差...建議你修正再研讀法規。

最後樓主後補的"補充提供現場圖"與你自己的現場影片現況,
只能說請不要選擇性辯解了...事實就是事實,
建議你的三寶標題要跟對方道歉,
再凹下去就難看了。

DGEs@01 wrote:
三寶哥 不論你是要找...(恕刪)


自曝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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