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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po~ 2015年02月22日國道一號南下37.8公里車禍

我個人願意全額贊助該車主連同該輛Cefiro一起前進伊拉克,

以其大無畏之精神與精湛之駕駛技巧,

必能消滅許多IS恐怖分子!
黃色拖吊車~~ 原本以為賺不到了><

誰知道 2:20秒後 生意上門了^^
LMH3422 wrote:
不知道死的寶中之寶....(恕刪)


一堆不懂裝懂的!

難道你們不知道,現在的車,車門打開之後,車門後緣會有反光警示片?
那個就是替代愚蠢又難用的傳統三角警示用的

車輛故障,將兩邊車門打開,露出車門裡面的反光警示片是對的!

E39520 wrote:
一堆不懂裝懂的!難道...(恕刪)

很多車門打開沒有警示燈也沒反光片
你是在反串嗎??
E39520 wrote:
一堆不懂裝懂的!難道...(恕刪)



E39520 wrote:
一堆不懂裝懂的!難道...(恕刪)


凌駕於法規之上?

安全距離是要將三角反光架放在車子後方的五十到一百公尺的地方,讓後方來車在遠遠的地方就能看得到,進而讓後車駕駛來得及反應用的。

貼在兩個門是要讓人有多少反應時間?1個車身距離?2個車身距離?

以下轉錄「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五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滑離車道,在路肩上停車待援。滑離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逐漸減速駛進路肩,車身或所載貨物突出部分,須全部離開車道。待援期間除顯示危險警告燈外,並在故障車輛後方五十公尺至一百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之。
前項情形汽車無法滑離車道時,除顯示危險警告燈外,應在故障車輛後方一百公尺以上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同時應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大型重型機車在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顯示危險警告燈,牽移離開車道,在故障車輛後方一百公尺處設置可於夜間距離二百公尺處辨識之車輛故障警示設施,及立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哀 反光板就只要後方車輛有開燈 就會有明顯提醒作用

你那個門上 是讓平面道路車輛 提醒作用

但還是要兩段式開啟門才安全

那小小一塊燈片就算是LED面積會比三角反光板大....


真懷疑你..........有沒有汽車

好啦就算你有 麻煩把三角板拿下去河濱測試一下

為何不停旁邊一點?為何不關門?

為何不停旁邊一點?為何不關門?

為何不停旁邊一點?為何不關門?
到底是誰在裝懂? 答案很明白

三角標誌請問要擺故障車後多少公尺?
與區區一個車門反光標誌,時速破百的高速公路上,只是一小小點那是要看啥?
等到駕駛看到那"一小點" 急踩煞車,請問要多長得煞車距離才能停住?


要是讓你選擇,你寧願撞到故障車100m遠 後方的三角標誌,還是車門內那小小的反光片?

E39520 wrote:
一堆不懂裝懂的!
難...(恕刪)


lhh123 wrote:
到底是誰在裝懂? 答...(恕刪)


大家不要這樣
E39520的意思是把門拆下來
放在後方100m處 當警示用的

4個門都拆下來 擺到後方警示
那500m遠 就看得到了哦
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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