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的損害賠償, 分兩大部分
財損 = 汽機車或其它實質有價值的物品
體傷 = 因"個人"體傷所造成的(可換算為金錢)的一切損失
精神賠償? (只屬於"體傷"的一部分, 不屬於財務損害)
沒有體傷, 卻又能以金錢來換算成"損害"的法律規範,
在法律上, 它叫做, "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項目包括, "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交通事故, 如果沒有體傷, 在台灣的法律裡面, 無法透過"精神慰撫"來換算成"精神慰撫金"的.
當然,精神受創(嚴重)到"醫生"願意開出診斷證明(此嚴重精神狀態)與車禍相關。(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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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好運
好爸爸與帥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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