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cotu wrote:
事實就是這樣啊,台灣的法律能讓汽車駕駛人無罪還獲得賠償嗎?晚上高速公路上躺了個人,誰閃的掉?
事實上
這八年快速道路一件機車駕駛橫躺在路上被後輾斃事件一次也沒有
一般平面道路機車駕駛及行人被汽車輾斃事件不記其數,
因此會害怕不敢在一般道路行駛嗎?
還是永遠只敢在高速公路開車,不會下交流道.
再一次
汽車駕駛在一般道路輾死人的機會遠遠大於>>>>>>>>>>在高(快)速公路.
對了
汽車駕駛在高(快)速道路撞死同是汽車駕駛的機率也遠大於撞到機車騎士.
這八年高速公路死亡人數約500多人,快速道路死亡重型機車騎士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