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hhnuter wrote:這些叛國賊,在路上給我遇到我一定把他攔下來找他麻煩!千萬別拿中華民國的法律來告我啊!有種拿台灣民政府的法律來辦我 大大這個回文有意思。他們的說法是"中華民國不存在",那如果他們被撞了是不是無法申請"中華民國"的強制險,如果與中華民國國民發生法律事件,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與台灣民政府並沒有簽訂引渡條約,所以無法將加害人送往台灣民政府受審...
sky10205 wrote:2014/12/17...(恕刪) 台灣民政府可以大做文章了 FBI局長柯米是在一場全美檢察長會議(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ttorneys General)演講,內容則與IS恐攻有關。畫面中,柯米的右後方出現我國國旗,但緊鄰的並非他國國旗,而是美國各州州旗,因此,更讓人不解。台灣真成了美國的一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