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其實都是屬實的!!檢舉案件成立都會有以下的回覆,以高雄為例:(有顏色字體是我改的)
敬愛的爛好人您好: 您於113年13月35日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信箱,檢舉汽車違規行駛案,茲答復如下: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信箱案件處理聯單103年11月24日案號第Kxxxxxxxxxxx號辦理。 二、本案經檢視所提供資料發現,8888-哈哈自小客車,確實有違規事實,本局分局已於113年13月37日,以高市警交字第Bxxxxxxx號違規通知單舉發在案。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局分局承辦人聯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警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本案聯絡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好警察 聯絡電話:07-xxxxxxx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好局長 敬上
申訴時大部分有的時候是需要承辦員警出庭的
常常也都會覺得自己好像過分了點而冷靜不檢舉一陣子,直到又被違規的人類危害到的時候,又會開始檢舉
一趟路45分鐘總會有10幾件違規,並排,逆向行駛或停車,並排左右轉,下班時間禁止迴轉或左轉路口總是有人類左轉,這些都是貪圖自己方便,只是一下下而已,不會怎樣....你的一下下也都是很多人的一下下,加起來就不得了了;還希望違規的人類能將心比心.
路考筆試100分又怎樣,我們的品德不能0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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