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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案]檢舉到警察局打電話來關心了

我註冊成功第一次發文,
謝謝您的付出讓社會更美好,
對正常人而言,違規10次被檢舉6次,絕對有警惕作用。
當然酒駕除外,喝了酒老母都認不出來..

希望社會多點您這種人。

就算是我違規是被您檢舉.....

qwert2426 wrote:
警察局已經打電話來關...(恕刪)


對的事就該堅持下去

支持樓主

如果有人,一再的違規,亂停車,闖紅燈

那一直被檢舉和被罰只是剛好而已

何來刻意檢舉之說呢?(都不違法會怕人檢舉嗎?)

倒是這種情況有點擔心條伯伯是否有遇到民代的人情壓力,想要讓樓主嫌麻煩而知難而退吧!!!
我也是三不五時打電話檢舉違停的
實在是太可惡才會報警
你要違規我管不著
影響到我就別怪我
超好笑的,違規被檢舉還有啥好惡意報復?

警察是因為辦你的案子辦太多覺得煩了吧


不然就是如上網友說言,因為受到民代或是附近店家去抗議,說客人一直收紅單之類的


qwert2426 wrote:
警察局已經打電話來關...(恕刪)


檢舉有獎金嗎?
vdml wrote:
一次出門(約30分鐘市區),光是並排停車(直接停在慢車道上的)的汽車就超過30輛
尾燈沒亮的機車也超過10部,想跟這些人認真,自己可能會先氣到短命...

還有,光是停紅燈時越線的可以說每個路口都會有,
真的只有靠警察看見一個違規就取締一個,這樣下去台灣交通才有的救
只是需要很久的時間,因為等到大家都被罰怕了,知道一違規就會被罰才能降低那些人的違規
只是台灣的警察思維就是那麼多違規取締不完就懶的取締才會讓那些人天不怕地不怕的違規下去


mikeqoo wrote:
檢舉有獎金嗎?

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
只有檢舉環境汙染之類的才會有獎金
另外為何很多人都不知道,還認為只要是檢舉就是都有獎金哩
加油加油~
檢舉其實都是屬實的!!檢舉案件成立都會有以下的回覆,以高雄為例:(有顏色字體是我改的)

敬愛的爛好人您好: 您於113年13月35日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信箱,檢舉汽車違規行駛案,茲答復如下: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信箱案件處理聯單103年11月24日案號第Kxxxxxxxxxxx號辦理。 二、本案經檢視所提供資料發現,8888-哈哈自小客車,確實有違規事實,本局分局已於113年13月37日,以高市警交字第Bxxxxxxx號違規通知單舉發在案。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局分局承辦人聯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警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本案聯絡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好警察 聯絡電話:07-xxxxxxx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好局長 敬上

申訴時大部分有的時候是需要承辦員警出庭的

常常也都會覺得自己好像過分了點而冷靜不檢舉一陣子,直到又被違規的人類危害到的時候,又會開始檢舉
一趟路45分鐘總會有10幾件違規,並排,逆向行駛或停車,並排左右轉,下班時間禁止迴轉或左轉路口總是有人類左轉,這些都是貪圖自己方便,只是一下下而已,不會怎樣....你的一下下也都是很多人的一下下,加起來就不得了了;還希望違規的人類能將心比心.

路考筆試100分又怎樣,我們的品德不能0分阿~
harleyguo.blogspot.com
之前看過有些縣市要留真實姓名才會受理,還不能X先生之類的,要全名,說怕會有爭議。
北醫華佗曾經跟南醫扁鶴說過:「怎麼辦,腦殘沒藥醫!」

mikeqoo wrote:
檢舉有獎金嗎?...(恕刪)


如果檢舉有獎金,交通秩序一定變得很好。
北醫華佗曾經跟南醫扁鶴說過:「怎麼辦,腦殘沒藥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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